student123 发表于 2008-12-22 15:59

是啊!
如果没有出现这次压死人的事情,按常理这个大公共司机还会一如既往地闯红灯,在路口高速争道抢行,直到有一天。。。。。。。。。。。。
不知会轮到谁?

A1 发表于 2008-12-22 17:00

话说回来,这哥们自己也不好,干吗抢得那厉害?你看他出完事,自行车才骑上,又没人在后面追他。。。。

过马路左右看,从小到大都在学的。。。。

johnxu 发表于 2008-12-22 18:24

司机闯红灯肯定应该负全部责任,我记得法律规定凡是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或闯红灯引发的事故,司机一律负全部责任。所以东城交通队的处理结论肯定是错误的。死者家属绝对不能接受这种结论。
目前中国交通法规规定,轮滑者没有路权,所以在这次事故中我们姑且退一步承认轮滑者有一定过失(无路权上路)。但有过失,不一定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按法律规定,闯红灯的司机应负全部责任,他的违法行为在前,公交车闯红灯时也是没有路权的,没有他的违法就不可能有这次事故。如果正常行使的公交车(这时它有路权)撞死了无路权的轮滑者,公交车应负主要责任。可是在这起事故中,公交车也是没有路权的!
轮滑者无路权上路,最多也就是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只要他不侵犯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路权,没有对其他有路权的交通参与者造成损害,他就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这次事故中,轮滑者显然没有侵犯公交车的路权(因为在绿灯路段,公交车才有路权,公交车创红灯已经侵犯了所有正常交通参与者的路权!),他当然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所谓轮滑者承担次要责任的结论是根本错误的!很明显,在事故双方都没有路权的情况下,是公交车撞死了轮滑者!
虽然我认为这起事故,轮滑者没有任何责任,但是,没有责任并不等于没有过失,轮滑者肯定有过失才导致这起事故发生。从视频上看,轮滑者技术不错,但对汽车没有任何反应,他当时肯定没有集中精力,观察路况(估计是在听音乐或想心事),否则,他只要刹车,如果刹不住他会下意识右转,这样事故就可以避免。
所以,大家一定切记:刷街不是比赛,马路不是赛场。一定以你能够控制的速度刷街,以应付突发情况。所以我在市区决不快刷!

[ 本帖最后由 johnxu 于 2008-12-22 18:32 编辑 ]

冰河 发表于 2008-12-22 22:27

这帽子是不是遮住了左右两侧的余光?还有,路口的时候要顾及左右不能低头只看地啊——这可是人撞车呀,这要是在荒郊野外可没有闯红灯一说啊,小心点,兄弟们,自己的性命别寄托在别人身上!

cncjoy 发表于 2008-12-22 22:55

刷街四围望, 唔好两头荡

student123 发表于 2008-12-23 10:04

我觉得那个司机这辈子都要遭到诅咒,上天有眼,还舔着脸说“抱歉”。
大公共闯红灯,强行猛拐是家常便饭。
交警这样处理,一定大有问题。


我给北京市交管局的局长信箱发了邮件,问他们“闯红灯压死人,是不是负全责!?”

[ 本帖最后由 student123 于 2008-12-23 10:25 编辑 ]

cityhunter 发表于 2008-12-23 10:08

原帖由 johnxu 于 2008-12-22 18:24 发表 http://bbs.rollerfun.net/images/common/back.gif
司机闯红灯肯定应该负全部责任,我记得法律规定凡是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或闯红灯引发的事故,司机一律负全部责任。所以东城交通队的处理结论肯定是错误的。死者家属绝对不能接受这种结论。
目前中国交通法规规定,轮 ...


您写的很好
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更了解法律的玩家来支持下这个?

student123 发表于 2008-12-23 10:29

和上次的李向明事件处理雷同,那两大卡车都闯到商店里了,还说李向明不该在供自行车行驶的辅路轮滑。

轮滑风 发表于 2008-12-23 10:44

司机闯红灯压死人,肯定是要负全责,这是毫无疑问的。

student123 发表于 2008-12-23 10:44

交通法规: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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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血的教训,刷街的朋友千万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