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07)355号 关于举办2007年“米高”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办公室、各体育院校轮滑项目管理部门,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自由式轮滑(国内通称“平地花式轮滑”),是轮滑项目中新近派生和发展起来的又一分支,于2003年传入我国。由于其入门容易,场地和器材要求简单且具有很强的娱乐性、趣味性和技巧性,很快就得到了广大青少年的喜爱。2004年11月,国际轮滑联合会(FIRS)正式承认了自由式轮滑项目。
为进一步推广和普及这一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健身项目,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中国轮滑协会决定于2007年8月9日至12日在上海举办“米高”杯第3届上海国际自由式轮滑公开赛暨第1届全国自由式轮滑大赛。 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敬请派队(员)参赛、观摩。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第3届上海国际自由式轮滑公开赛暨
第1届全国自由式轮滑大赛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定于2007年8月9日至12日在上海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上海市黄浦区体育局
上海市轮滑协会
中山万浩体育制品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上海训练基地
上海极速轮滑俱乐部(66Club)
五、支持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rollersports.cn)
六、竞赛项目
(一)全国大赛
1、速度过桩
2、花式绕桩
3、多人(双人)花式绕桩
(二)上海国际公开赛
1、速度过桩
2、花式绕桩
七、竞赛组别
(一)全国大赛
成年男子组、青年男子组、少年男子组。
成年女子组、青年女子组、少年女子组。
(二)上海国际公开赛
男子组、女子组。(上海国际自由式轮滑公开赛不分年龄组别。)
八、年龄规定
成年组:1991年1月1日以前出生(含1月1日)。
青年组:1991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少年组:1995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其中,多人(双人)花式绕桩项目不分组别。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自由式轮滑规则(试行)》。
(二)参赛运动员应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轮滑鞋(单、双排均可)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护具。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参赛。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在报到时必须出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或当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核对身份。自2008年起,参加全国比赛的自由式轮滑运动员必须持注册证参赛,具体注册要求请登录中国轮滑协会官方网站/A>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全国自由式轮滑大赛
1、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2、报名不足6人(对、组)的项目,按报名人数减1录取。
3、报名不足3人(对、组)的项目,取消该项目。
4、获得全国大赛各单项组别(不含多人花式绕桩)名次列前的运动员,将获得参加上海国际自由式轮滑公开赛资格,具体如下。
(1)速度过桩
男子组:全国大赛中预赛绝对成绩前36名的运动员。
女子组:全国大赛中预赛绝对成绩前18名的运动员。
(2)花式绕桩
成年男子组:全国大赛决赛前12名运动员
青年男子组:全国大赛决赛前8名运动员
少年男子组:全国大赛决赛前6名运动员
成年女子组:全国大赛决赛前8名运动员
青年女子组:全国大赛决赛前6名运动员
少年女子组:全国大赛决赛前6名运动员
(二)上海国际自由式轮滑公开赛
1、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2、报名不足6人(对、组)的项目,按报名人数减1录取。
3、报名不足3人(对、组)的项目,取消该项目。
4、所有未进入前6名的参赛运动员都将获得纪念证书。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参加人员请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传真或发邮件至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电话/传真:010-87182320,电子信箱: 承办单位:电话:021-33180442,33180622
传真:021-33180622,63457015
电子信箱:srsa2007@163.com
联 系 人:卞玉珍
(二)请于报到当日将运动员(或监护人)签字的报名表原件交主办单位。
(三)报到
1.报到时间:2007年8月7日。
2.报到地点:上海市大林路235号黄浦轮滑馆三楼。
(三)离会
离会日期为2007年8月13日12时前。
十二、经费
(一)报名费:全国大赛100元/运动员。上海国际公开赛免报名费。
(二)运动员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请随时注意补充通知。
(三)提前到达或延时离会的运动员、超编人员、观摩人员,需要大会帮助安排食宿者,请提前电告承办单位并说明要求。
十三、裁判员:由中国轮滑协会选派。
十四、其他
(一)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承办单位协商。
(二)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请各参赛人员提前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等相关保险并签订免责声明书。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所 有 参 赛 者 必 须 签 署 下 列 有 关 弃 权、免 责 条 款 与 放 弃 姓 名 肖 像 权 的 声 明 书。
放弃姓名肖像权
为参加2007年上海国际自由式轮滑公开赛暨全国自由式轮滑大赛(本 项 赛 事 为 多 项 目 赛 事 ,将于 2007年8月9日 至12日在上海举行。本人了解并接受下列条件:本人永久授权主办单位以任何方式或媒体,使用本人于本次比赛中的外貌、姓名、声音和肖像”。本人对任何成品以及与成品相关的广告复制品,放弃检查与许可权。本人保证有权做出上述弃权声明书,并且不因此项弃权而损及第三者利益。本人就任何此次比赛中于任何及所有媒体出现的外貌、姓名、声音与肖像所可能获得的权利、资格与利益,皆让渡予被授权人,包含完整的财产转让权,本人同意并签署被授权人所要求的任何文件,使本声明书生效。此项权利、资格、及权益可由一位或多位被授权人行使。
健康状况
本人的身心状况均适合参加本次比赛的活动,此乃经由本人选择参与的活动,并无任何合格医师有不同建议。
装备、着 装 与 设 施 检 查
本人同意,在参加任何比赛项目之前,将检查相关设施与装备。本人如察觉任何危险情况,应立即告知本次比赛的竞赛组织人员和相关的工作人员。在事先察觉的危险状况已获改善之前,本人将拒绝参加任何本次比赛赛程。本人参加赛程的行为,即视为同意并认可相关设施及装备的状况。
本人同意,遵守比赛规定,穿戴防护装备。本人保证按照合理谨慎的参赛者应有的穿着,或赞助单位额外的指示,在练习或比赛时,全程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本人未遵守规定,参赛资格将自动取消。
本人同意,在所有的赛事活动中,穿戴适当的服装,本人理解着装要经过组织者的批准。
风 险 承 担
本人了解本人和其他参赛者所参与的活动,均有可能涉及下列风险:个人伤害、疾病、终身残障、截肢和死亡,也涉及经济上或财产上的重大损失或损害。
本人承担前述所有的风险,包括出于(以中国法律许可者为限)其他参赛者、或被授权人,主办人,装备供应厂商,营造公司,赞助人或志愿者,和其所有人、负责人、行政人员、雇员及代表的过失所造成的风险,以及本人或本人财产因比赛,或本人的参赛行为或出席而可能因此所承受的任何即使上述人士或公司采取合理谨慎之努力都无法避免的损伤(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伤害、残障、截肢和死亡),疾病、损害、损失、索赔,责任与费用,并且承担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责 任 免 除 与 赔 偿 协 议
于中国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本人同意,对于因参加或出席比赛,或与本活动相关行动的全部或部分、基于过失或失误所引起任何的伤害(包括个人伤害、残障、截肢与死亡)、疾病、损失、损坏、索赔、责任或费用,在被授权人及其个别母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以及比赛、与比赛相关或附属的赞助商与广告商、任何集团、组织者或志愿者、比赛、中国,及用于比赛的财产、设施或装备的所有人、出租人及承租人,上述人员个别的承办人、负责人、行政人员、雇员及代表,以及比赛其他的参赛者(上述人员或团体称为“被免责人”),已尽了合理谨慎的准备仍不能防止上述情形发生时,永久免除“被免责人”的任何责任,并同意不向其提出任何赔偿。
医 疗
本人参与或出席赛事期间,所受任何相关的伤害、疾病或可能遇到的情况,以致本人失去行为能力,本人授权在场的医疗人员进行任何必须的急救、药物治疗、医疗或手术。如果本人无法或当时立刻填写医疗相关表格,本人进一步授权在场的医疗人员代表本人填写与医疗有关的表格、同意书或其他相关文件。
条 款 的 独 立 性
本人同意这份比赛声明书所提及的弃权及免责条款,其目的并不违反与中国法律。任何经法院判定无效或无法执行的条款,都不会影响其他任何条款的效力与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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