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办事处 中山市万浩体育制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米高轮滑运动俱乐部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 2007 年 12 月 23 日在广州市荔湾区陈家祠绿化广场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市体育局、省轮滑协会会员单位;其他单位及个人经主办单位批准可报名参赛。 五、竞赛项目(男、女子项目相同): (一) 甲组: 花式绕桩、速度过桩、刹车表演赛、新人赛 ( 前剪, CRAZY) 。 (二)乙组: 花式绕桩、速度过桩、刹车表演赛、新人赛 ( 前剪, CRAZY) 。 (三)丙组: 花式绕桩、速度过桩、刹车表演赛、新人赛 ( 前剪, CRAZY) 。 (四)丁组: 新人赛 ( 前剪, CRAZY) 。 六、参加办法: (一)各组别年龄规定: 甲组为 1990 年以前出生;乙组为 1991 年至 1993 年出生;丙组为 1994 年至 1996 年出生;丁组为 1997 年至 2000 年出生。 (二)各队要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比赛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不得越组报名,凡违反年龄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四) 参加新人赛项目的运动员不能参加速度过桩和花式绕桩比赛,但刹车表演赛不受限制。 (五)报名: 参赛单位及个人将报名表(电脑打印,经手工改动报名表无效),于 12 月 14 日前寄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邮政编码: 510056 ,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 16 号,电话: 020 — 83820172 ,传真: 020-83820274 ,联系人:李国富),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一律不予受理。 (六) 报名人数: 各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各 1 人,每队运动员不限。 (七) 报到: 2007 年 12 月 23 日 7 : 30 分在广州市、荔湾区陈家祠绿化广场(地铁 1 号线陈家祠站上来约 15 米)。参赛选手报到时须出 身份证或学生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 七、竞赛办法: (一)速度过桩、花式绕桩项目规则采用中国轮滑协会组织编写的试用版《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试行)》。 (二)新人赛规则:参赛选手依次做前剪, CRAZY 二个动作,计算时间之和为最后成绩。 (三)刹车表演赛:初赛运动员进行二次刹车表演,取前 8 名进行决赛。 (四)申诉。在比赛过程中,对裁决有异议时,必须在该单项比赛结束后 30 分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材料必须经该队领队签名认可,并交纳人民币 1000 元的申诉费。如胜诉,则退还一半原申诉费给申诉方,另一半申诉费上交省轮滑协会,如败诉,原申诉费全额上交省轮滑协会。 八、器材规定: (一)必须穿单排轮滑鞋。 (二)参赛运动员的服装、鞋、护具,须适合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运动员必须佩带安全头盔,赛前交大会竞赛组检验。 (三)比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花式绕桩、速度过桩、新人赛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证书;刹车表演赛前八名颁发证书。 (二)丁组第 9 至 30 名颁发优胜奖证书。 十、经费: (一)参赛运动员每人交报名费 20 元。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三)各参赛队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各队负责安排参赛运动员体检,确保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水平符合比赛要求。 十一、裁判员和仲裁由省轮滑协会选派,其它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补足。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网上通知。
附件: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