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2月26日至28日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海口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海口市轮滑协会 海口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运动休闲》杂志社
四、支持单位 中山万浩体育制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奥得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中国轮滑协会网(http://www.rollersports.cn) 北京奥实计时服务有限公司
五、竞赛项目 (一)成年男子、青年男子、成年女子、青年女子组 300米 个人计时赛 500米 计时赛 1000米 计时赛 10000米 积分淘汰赛 15000米 淘汰赛 (二)少年男子、少年女子 300米 个人计时赛 500米 计时赛 1000米 计时赛 10000米 积分淘汰赛
六、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为200米跑道,弯道有坡度,柏油涂料地面。
七、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成年、青年、少年甲组、少年乙组运动员男、女各4人。运动员每队每项最多报2名运动员。 (二)年龄分组 成年组:1991年1月1日以前出生(含1月1日)。 青年组:1991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少年甲组:1995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少年乙组:1997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已注册运动员必须持注册证参赛。2007 -2008年度首次注册的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核对身份。注册与交流等有关事宜请按《全国轮滑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社体字[2004]1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规定请登录中国轮滑协会网http://www.rollersports.cn查询。)。 (四)参赛队中未注册运动员可参加此次公开赛。但必须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核对身份。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2006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运动员所使用轮子直径最大可为110毫米)。 (二)各参赛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必须身着统一比赛服参赛。同一注册单位的不同代表队的比赛服不得相同;由同一赞助方赞助的不同代表队的比赛服不得相同。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特点和需要,保证安全,运动员参赛必须佩带安全头盔。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二)报名不足6人(队)的组别,录取及奖励数为报名人数减1(队)。报名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 (三)为鼓励参赛,海口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为本次比赛获前6名的运动员提供总奖金10万元人民币(含税)。承办单位将代为扣缴获奖运动员的个人所得税。 (四)将在成年组、青年组、少年甲组的比赛中遴选优秀运动员组建国家速度轮滑集训队。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08年2月4日前寄(或传真)至如下地址: 中国轮滑协会 邮 编:100763 地 址: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100763。 电 话:010-67147628、87182320 传 真:010-87182320 海口市轮滑协会 邮 编:570105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海口国际会展中心二楼 联系人:石钧维 电 话:0898-68586213、13368969393 传 真:0898-68589655 (二)报到 参赛人员于2007年2月24日报到,25日熟悉场地。具体报到地点请直接与承办单位联系。
十一、经费 (一)报名费:各参赛队已注册运动员每人100元人民币,未注册运动员每人200元人民币。报名费由承办单位收取。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比赛期间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超编人员及提前抵达或延迟离会者每人每天150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贴。 (三)以地域、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轮滑协会、校(院)和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名义报名参赛的单位(无冠名)免收宣传费,有冠名的上述单位和其他单位须向承办单位交纳宣传费600元/队。
十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三、其他 (一)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承办单位协商。 (二)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各参赛队(员)的包括但不限于图片、音像、文字等资料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请各参赛队(员)必须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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