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07年7月14日—15日在吉林大学南湖校区轮滑场举行。 二、竞赛项目: 1、组别: 小学组, 中学组, 大学组, 青年组(30-40岁) 中年组(41——50岁) 老年A组(51-60岁) 老年B组(61岁以上)
2、项目小学组、中学组、大学组:男子 300m 500m 1000m 女子 300m 500m 1000m 青年组、中年组、老年A组、老年B组:男子 500m 1500m 3000m 女子 500m 1500m 3000m
三、参赛办法:各单位参赛队需领队、教练各1名,各队报名参赛人数不限,每队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不接受个人形式报名参赛。学生组报名时需盖单位公章,所有参赛人员需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竞赛办法: (一) 竞赛采用1997年国家体委审定出版的《轮滑竞赛规则》及国际规则最新条款。 (二) 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保证安全,运动员参赛必须佩带安全头盔。 (三) 比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录象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四) 各参赛队必须参加颁奖仪式,否则取消成绩,由名次列后的运动员递补。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六名,颁发奖品、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按组委会的统一要求制定。 (三)不足6人(队)参加的项目,按参加数减一录取,不足3人(队)参加的项目,取消该项目。
六、报名和报到: (一)参加单位填写报名表一份。加盖公章后于7月1日前寄(或传真)至吉林省轮滑协会(邮政编码:130022;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2476号;电话:0431---85267785、85267791;传真:0431-85682954;联系人:张文才)。 (二)参赛人员于7月13日报到,裁判人员提前1天报到进行学习和实习,并于13日下午5点在吉林大学南湖校区(原长春邮电学院)轮滑场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外地人员从长春站乘坐262路公交车到南胡广场站下车;或者乘坐222路公交车到南胡广场站下车。
七、裁判员、仲裁裁判长及裁判人员由吉林省轮滑协会选派。
八、经费: (一)各参赛队差旅、食宿费自理。 (二)各参赛队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不办理者后果自负。 (三)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由承办单位负责。 (四)报名费每人50元,吉林省轮滑协会会员每人30元。
九、其它为严肃大会纪律,维护良好的精神风貌,对比赛期间出现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并给予禁赛或者停赛等纪律处分。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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