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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
北京市冰上轮滑运动协会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 9 月23、24、25日在北京体育大学轮滑球场举行。
三、参加单位
北京市各大专院校、中学、社会团体、俱乐部、集体,及参加公开赛的外省市俱乐部队
四、参加办法
(一)凡是报名参加公开赛的队伍,队中不允许有现役或退役的冰球专业队运动员。只参加北京市第三届体育大会的队伍和女子队不受此限制。
(二)每队领队1人,教练1—2人,运动员16人(队员14人、守门员2人)。每队运动员的最少人数为队员6人、守门员1人。
(三)每支参赛队需按照中国轮滑协会单排轮滑球竞赛规则的规定穿戴统一运动服和必备的护具。如缺少必备的护具不允许上场比赛。
(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单循环赛制。只参加北京市第三届体育大会的队伍不与外省市俱乐部队比赛,只与北京市的队伍比赛并计算第三届体育大会的排名。
(二)采用中国轮滑协会单排轮滑球竞赛规则。比赛采用每半场25分钟毛时间,每场比赛分为两个半场。遇特殊情况时裁判员可决定适当停表。
(三)决定名次的办法
每场比赛胜队得2分,平局两队各得1分,负队得零分。循环结束时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以相互间比赛胜者名次列前;如系平局,两队在全部比赛中失球少的队名次列前,如果仍然相等,在共同取胜的对手比赛中失球最少的队名次列前,如果仍然相等,在共同失败的对手比赛中进球最多的队名次列前。如三队积分相等,三队之间比赛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如三队循环胜负,以三队在全部比赛中失球最少的队名次列前;如果仍然相等,在共同取胜的对手比赛中失球最少的队名次列前。如果仍然相等,在共同失败的对手的比赛中进球最多的队名次列前。
六、报名和经费
(一)各队于2011年9月10日前报名,联系人:付进学,联系电话:13661037298。E-mail报名地址:fujinxue2006@sina.com
(二)各队自行解决住宿、交通和餐饮。
(三)每队交报名费800元。
七、 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所有参加公开赛的队排列公开赛名次,获得前三名的队颁发奖杯;所有参赛队颁发证书。
(二)北京市的队伍单独排列北京市体育大会的名次,获得前三名的队颁发奖杯和奖牌;所有参赛队颁发证书。
八、 裁判员
裁判长和场内裁判员由北京市冰上轮滑运动协会选派;场外裁判员由北京体育大学选派。
九、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及治疗费用由各队自理。各队必须上比赛意外伤害保险。所有参赛队员必须签署免责协议书方可参赛。
十、规程未尽事宜,将在领队会上商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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