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948|回复: 2

2011年全国自由式轮滑锦标赛暨世界锦标赛选拔赛竞赛规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7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时间和地点
  2011年8月15日至17日在浙江省丽水市举行。
  二、赛事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二)承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丽水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玛浩(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深圳奥得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三、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各级轮滑协会。
  四、竞赛项目
  自由式轮滑包括速度过桩、单人花式绕桩、双人花式绕桩、花式刹停(Slide)及绕桩对抗(Battle)五个竞赛项目:
  (一)速度过桩
  1. 分为预赛(计时制)与决赛(淘汰制)。
  2. 预赛中每位运动员有两次起跑,取最好成绩作为排名依据,根据报名选手确定进入决赛人数。
  3. 决赛将根据运动员的预赛成绩排名进行分组,每两人一组以三局两胜制进行淘汰赛。
  4. 连续两次起跑违规及终点违规,均将取消当轮成绩。
  (二)单人花式绕桩
  1. 表演时间:90秒±10秒(含80秒和100秒)。
  2. 整套动作中应尽可能包含每一类难度动作,包括蹲坐类、跳跃类、旋转类、单轮类及其他类。
  3. 蹲坐类、跳跃类、单轮类的难度动作连续过四个桩为一个完整的起评动作,旋转类的难度动作以连续转三圈为一个完整的起评要求。非上述四类动作的没有连续过桩要求。
  4. 技术表现能力将从难度动作的多样性、动作完成质量、对表演速度的控制等方面进行评判。
  5. 艺术表现能力将从难度动作在套路中的分布,身体姿态的表现,套路与音乐在风格、旋律、情绪等方面的融合,进行评判。
  6. 表演超时后,裁判员停止对超时后的表演动作进行评判,并扣除艺术分5分,在表演中未绕过的桩均按踢、漏桩标准判罚。
  7. 选手在表演中出现平衡控制上的失误将得到技术上0.1~2分的扣分或艺术上0.1~1.5分的扣分。严重的失误将在技术分与艺术分上同时扣分。
  (三)双人花式绕桩
  1. 表演时间:180秒。
  2. 评分方式:10分制评分。
  3. 其它要求同单人绕桩。
  (四)花式刹停(Slide)
  1. 运动员预赛(资格赛)成绩汇总后,取前8-12名(赛前公布)分为两组进入半决赛。
  2. 半决赛中,每组前2或前3名进入决赛。
  3. 每位选手在资格赛中可做两个动作,半决赛中可做三个动作,决赛中可做三个动作及两个组合动作。同一赛段内,选手所做的动作不得重复(如半决赛中的三个动作不得重复,但可跟资格赛或决赛中重复)。
  4. 运动员加速进入起刹区后必须开始刹停,如果过了起刹区底线仍未刹停,成绩无效。
  5. 有效刹停距离从起刹区内选手做出刹停姿式开始计算。
  6. 运动员在刹停区失去平衡时,以单手触地,成绩有效,双手触地其他方式的身体触地,成绩无效。
  (五)绕桩对抗(Battle)
  1. 参加绕桩对抗的选手,必须参加花式绕桩比赛(资格赛)。
  2. 从资格赛中取报名对抗赛的男子前16名与女子前8名进入分组赛阶段。
  3. 分组赛中,每组3-4名选手,每位选手有2-3轮机会,每次30秒的表演,选手可挑选赛场上一排或多排桩表演,无需绕完所有的桩。
  4. 小组中,一个选手多次做同一个动作,将只取表现最好的一次进行评分。
  5. 选手在踢倒的桩上表演,该动作无效。
  6. 半决赛中胜出的4位选手进入决赛,未胜出的选手将进行排名赛,决赛组将额外增加大绝招轮次。
  五、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成年、青少年组单人运动员男、女各6人,双人花式绕桩2组。
  (二)年龄分组
  成年组:1995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含1月1日)。
  青年组: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其中,双人花式绕桩不分设性别和年龄组别,花式刹停不设性别与年龄组别。绕桩对抗不设年龄组别。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注册证参赛。具体注册要求请登录中国轮滑协会官方网站www.rollersports.cn查看《全国轮滑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补充规定。2010年-2011年度首次注册的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当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核对身份。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自由式轮滑规则(试行)》。
  (二)各参赛队(员)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
  (三)参赛者应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轮滑鞋(单、双排)和护具。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参赛。
  (四)运动员必须于赛前向大会裁判组交比赛音乐CD,并注明代表单位、姓名、性别、比赛组别、项目。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团体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7、5、4、3、2、1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7分,依此类推(双人花式绕桩名次得分按单人项目名次得分的1.5倍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二)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三)参赛不足6人(对、组)的项目,按报名人数减1录取。
  (四)参赛不足3人(对、组)的项目,该项目并入上一年龄组。
  (五)速度过桩和单人花式绕桩各组别前3名和双人花式绕桩前2名选手进入2011年世界自由式轮滑锦标赛中国队候选名单。
  八、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附后)一式两份(加盖注册单位公章),于2011年7月25日前,分别寄送:
  1、中国轮滑协会: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电 话:010-87182320
  传 真:010-67133577
  邮 编:100763
  联系人:陶旸
  2、丽水市体育局
  电话/传真:0578-2090788 0578-2090790(传真)
  联系人:周丽文
  请将报名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承办单位邮箱:
  ltpwbl@163.com
  (二)报到与离会
  请参赛人员于2011年8月13报到,8月18日离会。
  请在报到时将返程车次(航班)、时间、购票数量告联系人,确定后不得更改,不报不予负责。
  九、费用
  (一)报名费:每名运动员100元人民币。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比赛期间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贴。超编人员及提前或延迟离会者每人每天180元。各队必须在承办单位提供的地点食宿。
  (三)以地域、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轮滑协会、校(院)和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名义报名参赛的单位(无冠名)免收宣传费,有冠名的上述单位和其他单位须交纳宣传费500元/队。
  十、裁判员:由中国轮滑协会选派。
  十一、其他
  (一)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二)请各参赛单位针对本次参赛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等相关保险。未办保险者不得参赛。
  (三)填写报名表并前来参赛视为同意规程的一切规定。
 楼主| 发表于 2011-8-7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赛很快就要开始了,据说还有速滑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10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版权声明|手机版|小黑屋|联系我们|轮滑技术论坛 ( 粤ICP备11058637号 )

GMT+8, 2024-12-23 09:41 , Processed in 0.117799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