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2013年7月20日—21日在梅河口市全民健身广场 轮滑场举行
二、主办单位 吉林省体育局 吉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吉林省轮滑协会
三、承办单位 梅河口市体育总会 梅河口市轮滑速滑协会
四、支持单位: 吉林森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五、参加单位 各市、州体育总会;轮滑协会;各大、中、小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轮滑俱乐部。
六、竞赛项目 1、组别: 学龄前 [200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小学A组[2004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出生); 小学B组[2001年7月1日—2004年6月30日出生); 中学组 [1994年7月1日—2001年6月30日出生); 大学组 [1989年7月1日—1994年6月30日出生); 青年组 [1968年7月1日—1989年6月30日出生) 中年A组 [1963年7月1日—1968年6月30日出生) 中年 B组[1958年7月1日—1963年6月30日出生) 中年 C组[1953年7月1日—1958年6月30日出生) 老年 A组[1948年7月1日—1953年6月30日出生) 老年 B组[1947年7月1日—以前出生)
2、项目: 学龄前、小学A组: 男子 200 m 400 m 女子 200 m 400 m 50m男女混合接龙比赛(每队3男3女)
小学B组、中学组、大学组: 男子 300m 500m 1000m 女子 300m 500m 1000m
青年组、中年ABC组 :老年A组: 男子 500m 1000m 3000m 女子 500m 1000m 3000m
中、老年组2000 M集体滑表演赛(每队3男1女)
老年B组: 男子 1000M 3000M 女子 1000M 3000M
七、参赛办法 各单位参赛队限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男女各4名,每队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学生组报名时需盖单位公章,所有参赛人员需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2013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及国际规则最新条款。 各参赛队(员)须身着统一服装。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 (二)保证安全,运动员参赛必须佩带安全头盔。 (三)各参赛队必须参加开、闭幕式及颁奖仪式,否则取消成绩,由名次列后的运动员递补。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六名,前三名授予奖牌,前六名授予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具体办法按组委会的统一要求制定。 (三)不足6人(队)参加的项目,按参加数减一录取,不足3人(队)参加的项目,取消该项目。
十、报名和报到 (一)参加单位填写报名表一份。加盖公章后于7月10日前寄至吉林省轮滑协会(邮政编码:130022;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2476号;电话:0431--85267785、85267970、18686693168、18088671997;电子版发到邮箱: yuliqiang412@126.com ;传真:0431-85267785。 联系人:于立强、王焕
(二)参赛人员于7月18-19日报到练习,裁判人员提前1天报到进行学习和实习,并于19日下午15点在梅河口市宾馆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 报到地点:梅河口市宾馆。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北路4111号 联系人:王新涛;联系电话:13904452158 有需要组委会安排住宿的,提前通知承办单位。
十一、裁判员、仲裁 仲裁、裁判长及裁判人员由吉林省轮滑协会选派。 十二、经费 (一)各参赛队差旅、食宿费自理。 (二)报名费每人60元。 (三)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由承办单位负责。 (四)各参赛队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不办理者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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