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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4年安徽省第二届 速度轮滑(场地)锦标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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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1 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安徽省第二届速度轮滑(场地)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安徽省轮滑运动协会二、承办单位:六安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劲炫轮滑中心六安分部三、比赛时间及地点:2014年7月25日—27日,六安市滨河公园  四、比赛场地:100米跑道,弯道无坡度,大理石地面。五、参加办法:各市(区)县体育局、大中专院校、中学、小学、幼儿园、轮滑俱乐部及轮滑爱好者均可组队参加,不接受个人报名。六、竞赛项目:幼儿组:200米、400米、600米公开计时赛少年丁组:300米、500米和1000米公开计时赛少年丙组:300米、500米、1000米公开计时赛和3000米积分淘汰赛少年乙组: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1000米公开计时赛和3000米积分淘汰赛少年甲组: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1000米公开计时赛和3000米积分淘汰赛青年组: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1000米公开计时赛和3000米积分淘汰赛成年组: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1000米公开计时赛和3000米积分淘汰赛七、运动员资格:(一)凡在安徽省居住、学习、工作,身体健康的轮滑爱好者、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持个人有效证件(户口本、身份证、运动员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二)青年组及以下组别的运动员属未成年人,须由法定监护人(代理人)签定参赛声明,方可参加比赛。(三)年龄分组成年男、女组: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青年男、女组:1997年1月1日(含)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少年男、女甲组:2001年1月1日(含)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少年男、女乙组:2003年1月1日(含)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少年男、女丙组:2005年1月1日(含)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少年男、女丁组:2007年1月1日(含)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幼儿组:200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八、竞赛办法:1、采用最新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2、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参加入场式(开幕式),按竞赛规则规定运动员比赛时必须带头盔。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保证安全。九、报名办法:1、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7月15日2、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最多2人。各队于7月 15日前将报名表填好,加盖市体育局或单位公章邮寄或传真至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地址:合肥市芜湖路97号   邮编:230001联系人:周赟、张磊      电话及传真:0551-62873718  3、[url=mailto:将报名表分别发送至745608042@qq.com]将报名表发送至745608042@qq.com[/url],联系人:赵保蒋,电话:13339190502、18054009551。(注:务必将报名表发送至上述两个联系人)4、每队每单项最多只能报4名运动员。各队各单项如报满多出的队员可以以“一队”、“二队”的形式报名。十、报到事宜:1、报到时间:2014年7月25日(全天)    2、报到地点:六安市明都宾馆(六安市人民路与梅山路交叉口)。3、报到时,每名参赛运动员须交报名费100元,各队须出示报名表原件及运动员本人有效证件1份,以便核对身份。同时出具参赛人员医务健康证明及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复印件)。领取比赛注意事项、选手号码。4、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队食宿自理,应提前自行联系好食宿,如需大赛组委会提供参考和帮助的请自行与组委会联系,联系人:王家飞,电话:13335642018。5、报到时一律不得更改已报的组别及参赛项目,如比赛时弃权不退报名费。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1、(除幼儿组外)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六名,前三名给予颁发证书、奖牌,4-6名颁发证书。幼儿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12名,前三名给予颁发证书、奖牌,4-12名颁发证书。2、报名不足录取名额的项目,录取及奖励数为实际参赛人数减1。报名不足3人只计成绩不记名次或调入高年龄组参赛。3、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颁发证书。一、二、三名颁发证书、奖杯。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7、5、4、3、2、1方法计算(幼儿组7-12名不计分),获第1名得7分,依此类推。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以此类推。团体总分按参赛队分数计算(不按单位参赛总人数分数计算)。4、为更好的展现体育运动的精神面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个人按照运动员实际人数10:1的比例选取,团体按照6个队的数额选取。5、凡发现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合规程规定者,立即取消其所得分、名次、奖励,取消该单位全部得分,追回全部奖品,并通报批评。十二、裁判员:由安徽省轮滑运动协会选派。十三、其他事宜:1、比赛主办、承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象等资料进行宣传。2、请参赛单位和个人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事故,大会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3、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发表于 2014-6-21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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