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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芷芷 于 2015-8-31 15:40 编辑
“宝狮莱杯”第三届大连速度轮滑邀请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5年10月6日至7日
地点:大连市高新区庙岭小学
二、主办单位
大连市体育总会
大连市高新区文教卫生局
三、承办单位
大连市冰轮运动协会
大连市高新区庙岭小学
四、支持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五、赞助单位
厦门宝狮莱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六、支持媒体
中国轮滑协会网、大连日报、大连晚报、半岛晨报、新商报、大连电视台、大连广播电台
七、参加单位
全国各市、区、行业协会、俱乐部、中国轮滑协会注册单位和会员(不接受个人报名)。
八、竞赛项目
少年甲、乙组: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计时赛、1000米计时赛。
儿童甲、乙组:20米往返绕桩、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计时赛、1000米计时赛。
儿童丙、丁组:20米往返绕桩、100米个人计时赛、300米计时赛、1000米计时赛。
注:比赛场地设在高新区庙岭小学,200米标准跑道,涂层地面,弯道无坡度,符合规则要求。
九、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各年龄组运动员参赛人数、项目不限。
(二)年龄分组
少年甲组: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乙组: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儿童甲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儿童乙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儿童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儿童丁组: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中国轮滑协会注册证原件参赛。
(四)禁止跨年龄组参赛。
十、竞赛办法
(一)采用2013年版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二)运动员参赛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相应护具和赛会颁发的参赛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录取前6名颁发奖金(奖品)及证书。
(二)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各单位各单项取两个最好名次计入团体总分,按7、5、4、3、2、1分方法计算,依此类推,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团体前六名颁发奖牌。
(三)参赛人数不足6人的组别,录取及奖励数为报名人数减1;参赛人数不足3人时,该项目取消。
十二、报名与报到
参赛单位请于2015年9月18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645300261@qq.com
联 系 人:王选强
电 话:13009432548
参赛人员于2015年10月5日报到,6日、7日比赛。
十三、经费
(一)报名费:各组别运动员每人每项50元。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如需组委会安排,请提前联系。
十四、其他
(一)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和个人,请与承办单位联系协商。
(二)请各参赛单位务必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报名时检查保险单。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表
13253078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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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保证书
132548347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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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速度轮滑邀请赛组委会
大 连 市 体 育 局
大连市高新区文教卫生局
大连市冰轮运动协会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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