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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讨论]轮滑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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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8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百人轮滑队“逼”公交车闯祸(附图)
躲避轮滑队撞断灯杆砸伤路人市民希望给轮滑等运动定规矩
城市快报

  昨日9时50分,和平路上,一辆900路公交车为躲避上百人的儿童轮滑队,在靠边行驶时将路边一根铁制灯杆撞断,倒下的灯杆砸伤了一名行人。

  记者赶到现场时,儿童轮滑队已经离开。一辆900路公交车斜停在和平路上,车右侧上方的铁皮被灯杆扎了个大洞。被撞的灯杆直径约有20厘米,断裂处位于灯杆腰部,被撞断的一多半灯杆横在路面上。轮滑队伍占据和平路

  目击者刘小姐说,事发前,上百名戴着头盔、身穿统一红色上衣的儿童在家长的陪同下沿和平路轮滑,当队伍滑行至和平路与赤峰道交口附近的李宁专卖店门前时,轮滑队减速停了下来。儿童们聚齐后,几名家长开始为孩子在和平路上合影留念。上百人的儿童轮滑队几乎占据了整条和平路,只留下路边几米宽的地方供行人通过。司机无奈“钻空”闯祸

  不久,一辆900路公交车驶上和平路,当司机发现前方的轮滑队伍后开始鸣笛,希望轮滑队能让出一条路让公交车通过,但没人理睬。为了不耽误车上乘客,公交车司机无奈之下,向左打轮试图从路边仅存的约几米宽的“缝隙”驶过。然而,只听“咣”的一声过后,公交车撞上了路边灯杆,灯杆当即断裂,倒下的灯杆砸中一名过路男子,一位女士的裤子也被挂破。事发后,原本还有说有笑的轮滑队的孩子们在家长的带领下很快离开了现场。公交车司机随后拨打110、120,将伤者送往医院。

  目前,警方还在调查此事。

  ■市民看法

  市民刘女士组织儿童轮滑对孩子的成长是有益的,但家长或组织者首先要考虑安全,选择适当的地点进行轮滑,不应在大街上轮滑,特别是像和平路、滨江道这样的繁华地点。

  市民葛先生儿童的自控能力差,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也较低,让儿童在大街上轮滑本身就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如果因此引发交通事故,伤己伤人更是得不偿失。

  市民施先生目前,北京、杭州等地的交管部门已规定,在道路上进行轮滑、滑板、滑板车等运动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将予以严查。本市有关部门是否能考虑借鉴一下呢?

  ■交管部门说法

  交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中还没有“轮滑者不能在街上轮滑”的规定。轮滑者在大街上随意穿梭,驾驶员为躲避轮滑者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另外,公交司机行车时,首先要做到的就是保障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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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妈的步行街能让公交,电瓶车横冲直撞,怎么轮滑就不行了呢?
发表于 2006-9-19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轮滑无罪!

争取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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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交通安全

当初杭州禁止轮滑上路的帖子大家应该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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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5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安全是必须的,建议政府有条件的可以开设轮滑专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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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30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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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30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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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3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岛的交警不管刷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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