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芷芷 于 2016-4-29 17:17 编辑
中国轮滑文化大型推广活动 “奥园”杯第四届中国轮滑广场(北京)轮滑赛事活动总规程 一、指导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二、主办单位
北京市冰上轮滑运动协会会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
三、协办单位
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体育场(鸟巢)
四、承办单位
北京锋尚体育发展中心
北京时代能量体育俱乐部有限公司
五、支持单位
北京金亿广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圣巴(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六、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6年5月28至29日在北京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中国轮滑广场举行。
七、竞赛项目 (详见各分项活动规程)
速度轮滑赛
自由式轮滑赛
编队轮滑行、表演赛、体验活动等(根据情况安排时间和人员)
八、参加办法
(一)以单位组织报名参赛(不接待个人报名),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各年龄组运动员报名人数按分项规程要求填报。
(二)参赛各队应如实按年龄组别报名,比赛时带好运动员二代身份证或户口
本原件,由家长或教练携带保管。如果没有携带身份证明的,按不符合参赛资格论处,取消该运动员全部成绩。组委会核查资格禁止跨年龄组参赛,凡发现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合规定者,立即取消所得成绩、名次、奖励证书,取消该运动员所在单位全部应有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青年组、少年组及儿童组运动员属未成年人,报名表须监护人签字同意参赛,并注明参赛委托带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四)各队必须着装统一队服参加入场式和比赛。按竞赛规则运动员进场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护膝、护肘、护掌。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竞赛特点需要和保证安全。
(五)参赛运动员应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轮滑鞋及安全护具,组委会有权拒绝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的运动员参赛。
(六)年龄分组(详见各分项活动规程)
九、竞赛办法
参照采用最新版各轮滑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详见各分项活动规程)
十、报名和报到
(1) 报名
1、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以电子文档形式于5月16日前发至各分项活动规程中指定邮箱,邮件名称请写明参赛单位名称,报名文件请注明分项活动名称,如“速滑A”、“速滑B ”、“自由式”......并在邮件中注明参赛总人数、所报项目总数量以便核实。
2、请报名单位收到组委会回执后将报名费汇入指定帐号(收到正式报名资料后通知帐号)。只接收网上报名和汇款交费,报到时不接收现场报名和报名费。
3、收到网上报名确认回执后请将报名表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明复印件、意外伤害险证明、运动员参赛保证书(未成年人需本人和监护人同时签字),在报名截止前邮寄到:北京市朝阳区南十里居28号10-2-902 室,邮编:100016,收件人:王树基,电话:13901087770。(分项规程中另有要求的按其指定要求办理)
(二)报到
参赛人员于2016年5月27日报到,熟悉场地。地点:中国轮滑广场(国家体育馆东侧广场)。到场地乘车路线:乘地铁8号线奥林匹克公园站下车,向南行进广场北门沿景观大道南行100多米即到。具体报到及领队会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经费
(一)报名费:详见各分项活动规程。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自理。组委会推荐酒店名单将通知有要求的各参赛单位。
(三)有冠名的单位参赛需交纳冠名费500元人民币/队。
十二、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详见各分项活动规程
十三、裁判人员
按中国轮滑协会指导和要求由北京市冰上轮滑运动协会选派裁判员。
十四、保险事宜和免责声明:
(一)告知义务:参加体育比赛有受伤的可能性。
比赛期间已进入初夏时节,天气变热,运动员应注意防暑,充分做好赛前准备活动,以预防比赛时造成身体运动伤害。
(二)各代表队须自行做好保险事宜,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不负责参赛人员发生的伤害、医疗、交通等任何问题的费用。
十五、其它
(一)有意结合赛事活动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承办单位协商;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签《运动员参赛保证书》;
(三)请各参赛单位和个人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报到时须检查保险单,未办保险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四)各参赛单位须向赛会交纳500元保证金,比赛结束没有违规、违纪保证金全部退回。对比赛有异议, 按《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的申诉规定缴纳申诉费办理。
(五)参赛运动员照片、录像等资料组委会有权使用和保留。
(六)填写报名表并前来参赛视为同意规程的各项规定要求,请各队填表前仔细阅读规程各条要求,比赛时必须严格遵守。
本规程解释权属本次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或有更改),大赛组委会将书面通知,以最终公布为准。
详见附件各分项活动规程及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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