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7年“旋风杯”海珠区中小学生轮滑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海珠区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广州第四十一中学 三、协办单位:广州市旋风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竞赛日期:2017年4月15 至16日 竞赛地点:广州市第四十一中学(东校区) 五、参加单位:海珠区各中学、小学。 六、竞赛项目: (一)单人速度过桩 (二)单人花式绕桩 (三)轮滑拉龙 (四)轮滑接力 (五)轮滑球赛 七、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每个项目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单人速度过桩、花式绕桩每单位各组限报男女各2人,每人限报1个比赛项目。轮滑接力、轮滑拉龙每小学各组限报1队,中学限报2队参赛。轮滑球设初中组、小学组,每单位限报男女各2队参加。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广州市海珠区正式学籍的学生,参赛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备查。 (三)参赛学校把参赛报名表和学生学籍表于4月1日前送到四十一中学(东校区)体育科,两份纸质材料需盖学校公章。体育科联系人是李惠仪,电话:13560182021。同时,各校把参赛报名表(电子)发送到邮箱 565216620@qq.com。
八、年龄规定: 1、初 中 组:200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含)出生; 2、小学A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含)出生; 3、小学B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含)出生; 4、小学C组:2009年之后出生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轮滑规则(施行)》。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轮滑鞋(直排和双排均可)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护具,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参赛。 (三)花桩、拉龙赛必须于赛前向大会裁判组交比赛音乐CD(每人或队一只光盘,不得借用),并注明代表单位、姓名、性别、比赛组别、项目。 (四)凡违反年龄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五)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参赛,不得以任何形式代表其他队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参与的队伍比赛并取消成绩。 十、竞赛补充规则: (一)单人速度过桩:(根据2013国家规则) 1、速度过桩二次(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机会,录取最好成绩计算名次。 2、踢倒或漏一个桩扣0.2秒,踢倒或漏5个或以上的桩取消成绩。 3、连续三次起跑犯规及终点犯规,取消当轮成绩。 4、起跑与进桩距离为12米,终点线与出桩距离为0.8米。 (二)单人花式绕桩:(根据2013国家规则) 1、表演时间:2分±5秒。 2、整套动作中应包含各类难度动作,包括蹲坐类、跳跃类、旋转类、单轮类及其他类。 3、蹲坐类、跳跃类、单轮类的难度动作连续过四个桩为一个完整的起评动作,旋转类的难度动作以连续转三圈为一个完整的起评动作。非上述四类动作的没有连续过桩要求。 4、技术难度从动作的多样性、完成质量以及对表演速度的控制等方面进行评判。 5、艺术表现力从动作编排、身体姿态,套路与音乐的融合等方面进行评判。 6、若表演超时,裁判员将停止评判,并扣除艺术分5分,在表演中未绕过的桩均按踢、漏桩标准判罚。 7、运动员在表演中出现平衡控制上的失误及摔跤,将得到相应的扣分。 (三)轮滑接力赛: 1、每校派1个代表队参加,每队4人(男女各2人)。 2、每人跑约50米交接,途中拉人、越线、抢跑等犯规取消比赛成绩。 3、交接区为5米,交接时超出交接区取消比赛成绩。 (四)轮滑拉龙赛: 1、每队10至15人。100分制(音乐3分±10秒,交CD光盘) 2、评分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以动作整齐,变化多样、难度新颖及场地利用等因素来评分。非编排的失误(跌倒、断龙等)扣5分,如变化断龙允许3次内有效,每次时间不超10秒钟,违者每次扣5分,以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五)轮滑球赛:(根据国家规则) 1、每队参赛运动员10至16人(必须包括2名守门员) 2、根据队伍报名数量,决定采用单循环或双循环赛制;如果报名队伍数量为6(含)队以下,采用单循环;报名队伍数量超过7队,采用分组循环,小组前二名出线进行决赛方式进行。 3、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0分,平局各得1分,按只分多少排列名次;两队积分相同,胜方排列前;如平局,两队在小组或全部比赛中失球少的队名次列前。如遇三队积分相同,三队之间比赛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如三队循环胜负,以三队在小组或全部比赛中失球最少的队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单人项目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 (二)集体项目分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队。 (三)报名不足3人或报名队数不足3队者,向上组别合并或取消该项比赛。 十二、经费: 各参赛队伍经费自行解决,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比赛途中和比赛期间)”,无购买保险不得参赛。 十三、其他: (一)比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二)参赛运动员禁用违禁药物。 (三)申诉:必须在该单项比赛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成,并交纳诉讼费500元,如败诉不予退回。 (四)各参赛队伍或个人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伤害责任自负(递交报名表等同同意这项条款)。 十四、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大会统一指派。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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