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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11.22更新电视台录像)一外地来沪66闯红灯被撞身亡---在此呼吁大家增强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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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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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录像:

http://www.tudou.com/v/Y8Xi6ahrfCk


可能有的66已经知道,不过我还是上周五第一次知道,是10月中的事,已经看到整个事情发生的录像了,大致情形如下:
     10月中的某一天半夜十二点多,一名20来岁的小伙子在巨鹿路、瑞金路路口被一辆侧面开过来的面包车撞倒,后来证实已经身亡。
据了解这位小伙子当时穿着轮滑鞋(平花鞋)在机动车道上(那条路只有机动车道)逆向滑行,到路口红灯情况下丝毫没有减速,以时速24公里直接冲过路口,被一辆侧面行驶过来的面包车撞倒,并且面包车连人带车一起撞倒对面的电线杆上!

      上海电视台已对这起事故进行跟踪报导,因为肇事人是穿轮滑鞋的,所以电视台方面找到我进行了一个很简短的采访。我本来不想接受采访的,毕竟是一个负面的报导,可能对66会有不好的影响。不过电视台负责人一再强调,他们报导这个事故并不是为了说轮滑运动不好,只是希望大家增强安全意识。我觉得与其让一位交警来评论的话倒不如我们自己来评论可能会更好一点。采访节目的时候我也一再强调,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其实最主要是因为闯红灯,像当事人一样没有安全意识的话就算是骑自行车也会发生事故的。轮滑运动本身是健康积极向上的,但是要增强安全意识。

      据了解当事人名叫徐峰,是一名湖北来沪打工人员,不是我们这个66圈子里的人。事发当时他也是一个人在刷街。我想上海的66或者说经常参加活动的66安全意识都是很强的,不会做这种不要命的行为。在此也呼吁大家在轮滑的时候要注意安全保护意识!

      节目播出时间是周四17:00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第四焦点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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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更新)

DSCF4542修改.jpg

北极星编辑:小编是周三晚上电话采访我的,以便和电视节目配合报导(可惜他把“刷街”写成了“溜街”)。我借此机会呼吁社会多给轮滑爱好者一些空间和条件,希望健康积极的轮滑运动不要因为各种各样的限制而阻碍了大家的热情。我是66中的一员,我很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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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晚报文字内容:
凌晨市区高速滑行 轮滑青年闯红灯撞飞身亡□晚报记者 李一能 报道

10月11日凌晨,瑞金路巨鹿路路口,一名21岁的小伙子穿着单排轮滑鞋以24公里的时速滑完了生命的最后一程。由于高速闯红灯,这名小伙子被一辆面包车撞飞,伤重不治。这起交通事故在本市“66族”(轮滑爱好者)中引起了一番讨论。虽然事故原因是轮滑者自身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所致,但66族们沮丧地发现:不管他们如何安全自律,轮滑不能上街的特性还是决定了他们“一上街就算违法”的结果。上街溜算违法,允许溜旱冰的地方却越来越少,越来越贵,“66”族陷入了群体困惑。

飞轮闯灯车毁人亡

  金师傅是江苏人,来上海工作只有1个多月的时间。他的工作就是在深夜替一些美容院运送换洗的毛巾。 10月11日零点刚过,他已经送完了最后一批毛巾驶上归途。在路经卢湾区瑞金路巨鹿路路口时,一个人影从金师傅的左侧高速窜了出来。

  “是一个行人,但是速度太快了,比自行车还要快,我看到他时已经在车头了,非常非常近。 ”金师傅猛打方向躲避,但没有躲开,行人被撞飞,金师傅的车也失去控制撞向电线杆,车辆严重损坏,人被卡在车内。这时,金师傅发现躺在地上的是一个小伙子,脚上穿着单排轮滑。

  被撞的小伙子叫徐峰,湖北人,今年21岁,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此时离他22岁生日刚好一个月。经过民警查证,徐峰在事发时使用轮滑时速达到了惊人的24公里,已经超过了电动车的规定时速。交通法规规定,轮滑不能在道路上使用,而且根据监控录像显示,徐峰在出事路口闯了红灯,并处于逆向状态。

  据事后了解,徐峰来上海后在干姐姐开的轮滑店里工作,接触轮滑久了,也成了轮滑爱好者。干姐姐看他喜欢就送了他一双单排轮滑,徐峰对这双鞋爱护有加,不料也是穿着这双鞋滑完了人生。经过调查后警方认定,徐峰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金师傅由于采取措施不当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折射“66族”尴尬

  徐峰之死在轮滑圈内掀起了一场波澜,这些66族们在网络上对死者表示同情之余,也反思了事故的原因。对于徐峰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逆向滑行,66族们一致予以了批评,认为这不仅对于所有轮滑爱好者,对于所有交通行为参与者都是一个警示。但一谈到轮滑不能上路的法规,“66”们的反应则非常尴尬和无奈。

  徐伟是一个轮滑俱乐部的组织者、速度轮滑国家二级教练。他告诉记者,在轮滑圈内,有一个术语叫“溜街”,就是一个或者一群轮滑爱好者在事先选定道路上滑行,在一些国家是被允许的,但在我国是被交通法规所禁止的。“轮滑介与行人和非机动车之间,速度可以超过自行车或电动车,在我国只能在道路以外的场所使用。 ”徐伟说,尽管如此,许多轮滑爱好者还是对溜街乐此不疲。

  为了保证安全,“66”们制定了详细的“溜街安全守则”,尽其所能地遵守交通法规,不影响他人,选择的路段一般也是人流车流较少的地区。但是徐伟坦承,无论“66”们如何注意,轮滑上街违法这个事实已经无法改变,让这一原本非常阳光健康的运动变得如同搞地下活动,是“66”们心中挥之不去的心结。

场所太少无处可滑

  在徐伟的记忆里,上海曾经是一个轮滑场所并不匮乏的城市,当溜旱冰还是年轻人的时尚活动的年代,很容易就能找到一个花上很少的钱就可以溜一天的场所。可是随着时间的变迁,溜冰馆渐渐变成了记忆中的名词,虽然还能找到,但收费已经今非昔比,高到足以挡住一大批“66”们。

  为了寻找容得下轮滑的空间,“66”们把目光投到了广场和公园。但迄今为止,在徐伟的视线中,还没有一家广场或公园明确允许轮滑进入,最多也只是不干涉,不表态。而在公共场合溜冰难免也会和其他人发生冲撞,不是专为旱冰设计的路面也很容易造成受伤。“”徐伟说,上海很大,但能容下一双旱冰鞋的地方却越来越少。

  “希望能给我们多一些空间。 ”徐伟说,在安全宽敞的场所中,无需付出很高的代价却可以享受轮滑的乐趣,是所有“66”们的梦想。但也希望“66”们遵守法规,不要影响他人,最重要的是,不要让徐峰的悲剧重演。

  详情请收看今晚17:00上视新闻综合频道播出《第四焦点》

[ 本帖最后由 北极星 于 2008-11-23 10:08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18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动车道,还逆行,还闯红灯,这危险性系数太大了,66们以后都要注意啊,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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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第一啊,能把视频发上来吗??也算是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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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北极星的邮件,赶来论坛报道;
本人作为本论坛老用户,资深老66,呼吁大家要注意安全意识,还有时刻提醒自己刷街时代表着整个66族的形象,一定要克制,不使世人认为我们66运动是非主流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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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8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附:单排刷街守则

1.学会轮滑的基本操控技巧,并且保证能够控制自己的速度才可上街。
2. 尽量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上滑行并注意行人,不可进入行车道。
3. 夜间上路时,身上须带能反射光线的反光条或是可以自行发光的发光器。
4. 马路非竞技场,因此速度不可太快。
5. 尊重行人权利,若不得已要经过,别忘了应有的礼貌,说声“不好意思、借过、谢谢”。
6. 若要超车应在其它行人、单车或其它物体右边进行。
7. 遵守一切交通规则。
8. 避免进入自己不熟悉的路况。
9. 要有人伴陪,以方便互相照顾。
10. 鞋袋内,需放置工具,以应付突发情况。
11. 经常保持高度警觉性及忍让。
12. 必须保证能完全控制自己的动作及速度。
13. 靠向道路的右侧滑行。
14. 在转弯时应注意你的轮鞋,勿伤及旁人。
15. 在上坡时严禁附在公车、汽车等交通工具附近。
16. 在溜街时不可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
17.当前进到路口需要左转时,一定要分2次过横道线
18.滑行时不戴耳机

[ 本帖最后由 北极星 于 2008-11-21 00: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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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 北极星,那刷街守则要牢牢记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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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北极星 于 2008-11-18 12:35 发表
1.学会轮滑的基本操控技巧,并且保证能够控制自己的速度才可上街。
2. 尽量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上滑行并注意行人,不可进入行车道。
3. 夜间上路时,身上须带能反射光线的反光条或是可以自行发光的发光器。
4 ...


另外当前进到路口需要左转时,一定要分2次过横道线,如果跟着机动车的信号灯直接左转的话也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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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8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ilson 于 2008-11-18 12:41 发表


另外当前进到路口需要左转时,一定要分2次过横道线,如果跟着机动车的信号灯直接左转的话也很危险


收藏,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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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逆行并闯红灯,这种人该死.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钱 -5 收起 理由
cityhunter -5 你好好想想清楚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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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125871885 的帖子

话不能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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