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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轮滑比赛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2010年8月21日—22日在吉林省图们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吉林省体育总会
吉林省轮滑协会
三、承办单位
图们市人民政府
延边州速滑轮滑协会
四、参加单位
各市、州体育总会;轮滑协会;各大、中、小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轮滑俱乐部。
五、竞赛项目
1、组别:
学龄前 [200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小学A组[2001年7月1日—2004年6月30日出生);
小学B组[1998年7月1日—2001年6月30日出生);
中学组 [1991年7月1日—1998年6月30日出生);
大学组 [1987年7月1日—1991年6月30日出生);
青年组 [1975年7月1日—1987年6月30日出生)
中年组 [1960年7月1日—1975年6月30日出生);
老年A组[1950年7月1日—1960年6月30日出生);
老年B组男[195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
2、项目:
学龄前、小学A组:
男子 200 m 400 m
女子 200 m 400 m
小学B组、中学组、大学组:
男子 300m 500m 1000m
女子 300m 500m 1000m
青年组、中年组、老年A组:
男子 500m 1000m 3000m
女子 500m 1000m 3000m
老年B组:
男子 1000M 3000M
六、参赛办法
各单位参赛队限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男女各4名,每队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学生组报名时需盖单位公章,所有参赛人员需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七、竞赛办法
(一) 采用2008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及国际规则最新条款。
(二) 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保证安全,运动员参赛必须佩带安全头盔。
(三) 比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录象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四) 各参赛队必须参加颁奖仪式,否则取消成绩,由名次列后的运动员递补。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六名,前三名颁发奖牌、4—6名颁发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按组委会的统一要求制定。
(三)不足6人(队)参加的项目,按参加数减一录取,不足3人(队)参加的项目,取消该项目。
九、报名和报到
(一)参加单位填写报名表一份。加盖公章后于8月12日前寄至吉林省轮滑协会(邮政编码:130022;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2476号;电话:0431--85267785、85267970、13756863243.13086814555;电子版发到邮箱: YULIQIANG412@126.COM ;联系人:王焕.于立强)
注:报名表到中国轮滑协会官方网站或者lunhuabisai@126.com,密码:8个8,下载。
(二)参赛人员于8月19日报到,裁判人员提前1天报到进行学习和实习,并于20日上午9点30分在图们市文化广场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有需要组委会安排住宿的,提前通知主办单位。
十、裁判员、仲裁
裁判长及裁判人员由吉林省轮滑协会选派。
十一、经费
(一)各参赛队差旅、食宿费自理。
(二)各参赛队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不办理者后果自负。
(三)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由承办单位负责。
(四)报名费每人50元。
十二、其它
(一)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承办单位协商。
(二)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请各参赛单位和人员提前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等相关保险。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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