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EGO”杯第18届全国速度轮滑锦标赛 第18届全国花样轮滑锦标赛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2003年“EGO”杯第18届全国速度轮滑锦标赛和第18届全国花样轮滑锦标赛将分别于8月8日至8月10日和8月13日至8月15日在江苏省苏州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三、承办单位 江苏省苏州市体育局
四、协办单位 广东东莞乌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六、竞赛项目 (一)速度轮滑(场地赛) (场地:无坡度,沥青地面,200米跑道) 1、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 300米 个人计时赛 500米 公开计时赛 1000米 公开计时赛 10000米 积分淘汰赛(一圈淘汰,一圈计分) 15000米 淘汰赛 5000米 接力赛(限定3人)。 2、男子丙组、女子丙组: 500米 公开计时赛 1000米 公开计时赛 5000米 积分淘汰赛(一圈淘汰,一圈计分) 3000米 接力(限定3人)。
(二)花样轮滑 (场地:室外沥青地面,50米×25米) 1、单人滑(男、女甲组) 规定图形:赛前在四组图形中抽签选定一组。 自 由 滑:短节目时间为2分15秒±5秒; 长节目时间为4分钟±10秒。 全 能:规定图形+自由滑
2、单人滑(男、女乙组) 规定图形:图号5前外变刃形,图号12后外双3字形,图号16后外结环形,图号19前内括弧形。 自 由 滑:短节目时间为2分钟±5秒。 内容包括:一周半跳、后外结环两周跳、一周半跳联任何一种一周跳、勾手一周跳、蹲转、圆形连续步。长节目时间为3分钟±10秒。 全 能:规定图形+自由滑。
3、单人滑(男、女丙组) 规定图形:赛前在A、B图形中抽签选定一组。 A(图号2 前内8字形,图号5前外变刃形)。 B(图号3 后外8字形,图号7前外3字形)。 自 由 滑:短节目时间为2分钟±5秒。 内容包括3字跳、后外点地一周跳、一周半跳联任何一种一周跳、反直立转、蹲转、直线连续步<含括弧步>。 长节目时间为3分钟±10秒。 全 能: 规定图形+自由滑。
4、双人滑:短节目时间为2分40秒±5秒。长节目时间为4分30秒±10秒。
5、轮滑舞: 规定舞:十四步舞(内容要求附后) 自由舞:时间为3分30秒±10秒。
七、参加办法 (一)速度轮滑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甲、乙、丙组运动员男、女各4人。每队每项最多报2名运动员(不含接力项目)。 (二)花样轮滑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甲、乙、丙组单人滑运动员男、女各3人,第3人只进行规定图形的比赛,双人滑、轮滑舞蹈各1对。 (三)年龄分组 1、男、女单人滑按年龄分3组。 甲组:198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含31日)。 乙组:1987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含31日)。 丙组: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日)。 2、双人滑、轮滑舞蹈年龄不限,不分组。 (四)参加乙组和丙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身份证 (或户口本)原件备查。高年龄组运动员不得参加低年龄组比赛。违反年龄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五) 根据《花样轮滑技术水平测试(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2002年起,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必须出具相应等级证书(香港运动员不受此限): 甲组运动员:B2级(含)以上; 乙组运动员:B3级(含)以上; 丙组运动员:C1级(含)以上;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1997年国家体委审定、出版的《轮滑竞赛规则》及国际规则最新条款。 (二)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 (三)速度轮滑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比赛服参赛。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保证安全,运动员参赛必须佩带安全头盔。 (四)花样轮滑运动员必须使用双排四轮轮滑鞋参加比赛,并于赛前向大会裁判组交比赛音乐磁带,注明代表单位、姓名、性别、比赛组别、项目。录音带A、B两面必须为同一比赛用音乐,不得录有其他非本场比赛用音乐。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速度轮滑 1、团体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9、7、6、5、4、3、2、1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9分,依此类推(接力项目按18、14、12、10、8、6、4、2、方法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2、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3、报名不足6人(队)的组别,录取及奖励数为报名人数减1(队)。报名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 (二)花样轮滑 1、团体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9、7、6、5、4、3、2、1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9分,依此类推(双人滑和轮滑舞蹈名次得分按单人项目名次得分的1.5倍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2、各单项(组、对)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3、报名不足6名(对)的组别,录取及奖励数为报名人(对)数减1。报名不足3名(对)的组别,将作为表演项目,不计入团体总分。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参加单位请将速滑、花样报名表分别一式两份(加盖派出单位公章),于7月20日前寄(或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一部(邮政编码:100763,地址: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传真:010—67133577,电话:010—67147628)和苏州市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邮编:215006,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五卅路93号,传真/电话:0512-65237950;联系人:施耀东、张丽丽)。 (二)报到 1、速度轮滑参赛人员于8月6日报到。具体报到地点请咨询承办单位(8月6日报到,7日练习,8日至10日比赛,11日离会)。 2、花样轮滑参赛人员于8月11日报到。具体报到地点请咨询承办单位(8月11日报到,12日练习,13日至15日比赛,16日离会)。
十一、经费 (一)报名费:每名运动员60元人民币。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比赛期间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各队必须在大会提供的地点食宿。
十二、裁判员:由中国轮滑协会选派。
十三、其他 (一)组委会将视情况挑选获得花样单人自由滑、双人滑和轮滑舞前三名的部分运动员参加赛后汇报表演,表演内容可以与比赛内容不同。 (二)企业宣传的规定 进行企业宣传(烟草企业除外)的运动队应于7月20日前将宣传内容及费用一并寄到承办单位。 1、冠企业名称的运动队需另交宣传费500元(秩序册印企业全称,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除外)。 2、秩序册上企业以鸣谢形式出现,需交宣传费1000元。 3、秩序册上企业以介绍产品形式出现,需交宣传费3000元(文字不超过200字)。 4、其他形式另议。 (三)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四)各参赛队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03年“EGO”杯第18届全国速度轮滑锦标赛报名表 2、2003年“EGO”杯第18届全国花样轮滑锦标赛报名表
国家体育总局 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OO三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