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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5月24-26日,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
(二)女子组
三、参加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省各行业体协。
四、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资格按《广东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凡在中国轮滑协会注册代表省外任何单位的运动员、在2013年代表省外任何单位(代表国家队参赛除外)参加过比赛的运动员,一律不得报名参赛;对违犯本条规定的运动员取消比赛成绩,并按大会有关规定处理。
(三)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检录。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于200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五)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2人,运动员16人(必须包括2名守门员)。每队运动员最少人数为10人(必须包括2名守门员)。
五、竞赛办法
(一)参照中国轮滑协会印发的《单排轮滑球竞赛规则》。
(二)参赛队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单排轮滑球竞赛规则》规定,穿戴统一比赛服和必备护具。
(三)根据队伍报名数量,决定采用单循环或双循环赛制;如果报名队伍数量为8(含)队以下,采用单循环;报名队伍数量超过9队,采用分组循环,小组前四名出线进行决赛方式进行。
(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0分,平局各得1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二队积分相同,胜方排名次列前;如平局,两队在小组或全部比赛中失球少的队名次列前。如遇三队积分相同,三队之间比赛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如三队循环胜负,以三队在小组或全部比赛中失球最少的队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五)各队必须按照以下规则参加比赛。
1、每队应准备两套符合规则规定的比赛服(深浅颜色各一套),井带有符合规定的号码;
2、每场比赛的两个队必须在赛前规定的时间到场(赛前1小时报到,30分钟提交出场名单及出场队员身份证原件),如在规定开始比赛某队没到场,迟到超过10分钟,按该队弃权处理,比分为0:5;
3、比赛中必须服从裁判员的判罚,对判罚有异议,必须在赛后2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正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诉;
4、比赛中不得持杆打人或打架,如有违反,将按有关纪律规定予以处罚,比赛中不得故意伤人,如有违反,责任人负责为对方治疗伤病;
5、各队应服从赛会的安排,如有不同意见或特殊情况,应赛前向组织委员会提出;
6、护具和器材要求:
(1)必备护具:轮滑球头盔、护肘、手套、护身,护腿,防摔裤;
(2)建议穿戴的护具:全护面罩或护目镜、护胸、护肩;
(3)守门员护具:轮滑球守门员全套护具;
(4)符合规则的轮滑球杆和单排轮滑球鞋;
(5)如有队员或守门员必备护具穿戴不全,不允许上场参加比赛。如在比赛中发现队员护具不符合规定,令该队员退场,如再次违反该规定,处以该队小罚,如在比赛中队员相互替换护具或装备,不得延误比赛,否则将按规则予以处罚。
六、录取名次
各项目录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并给予奖励。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于赛前一个月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和运动员健康证明原件寄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邮编:510056,联系人:李国富,电话:020-83820172,传真:020-83820274)。
2、报名表格请在广东省群众体育网站下载。报名表内容必须电脑打印,同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二)报到:
2013年5月23日,广州增城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八、经费
各参赛单位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九、其它规定
(一)比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二)申诉:必须在该单项比赛成绩公布后 20分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并交纳申诉费1000元,如败诉不予退回。
(三)参加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病保险由参赛单位负责办理。
(四)参赛运动员禁用违禁药物。
十、裁判员及仲裁委员由大会统一指派。
十一、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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