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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用5天轮滑567公里到北京 交警:违反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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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10-10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微信截图_20171010141022.jpg

  10月10日报道,近日,两名山东大学生脚踩轮滑鞋,利用国庆假期一路从山东滑行至北京,历时5天半完成了一次长达567公里的“长途刷街”。这个不一般的旅行在网上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有人羡慕他们的青春,也有人质疑此举太过危险。北京交警提醒,轮滑作为一种休闲健身运动,只能在一定范围的场地上活动,如果代步上路,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而且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大学生轮滑进京

  10月1日,来自山东省济宁学院美术专业的两名大三学生,仅背着几件简单的衣服行李、备用轮滑工具、食物和水,滑着轮滑从山东省出发。一路上吃住全靠路边的餐厅、旅馆和随身携带的一些压缩饼干和巧克力,最终历时5天半的时间,完成了567公里的路程,到达北京。
7日,他们这次旅行的照片被学校官方微博发布在网上,引起众多网友热议,“有志者,事竟成。真棒!”“热血青春,希望轮滑带来的正能量越来越多!”不少网友纷纷给两人点赞。

  但与此同时也有另外一种声音认为,这种行为过于危险,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甚至认为这种出行方式触及到了交通安全法规。

  趁年轻完成梦想

  9日下午,联系到了其中一位学生王洋(化名)。王洋介绍,自己大一的时候通过学校的社团接触到了轮滑,并结交到了这次同行的伙伴,两人都从社团活动开始爱上了这项运动。

  他说,在此次“长途刷街”之前,两人还曾经多次参加过山东省举办的轮滑比赛并取得过竞速第六的名次。“从大一的时候我们就想过要来一次 长途刷街 ,我觉得能和朋友一起结伴儿,滑过那么长的距离去到另一个地方,这种旅行很有意思也很有意义。正好趁着这次假期我们就准备完成这个梦想。”
王洋告诉北青报记者,这是他们俩第一次来北京,又正好碰上了国庆,“我们去了鸟巢、中国轮滑广场等地。这趟旅行很值得,回来就一直跟大家说,只要坚持下去不放弃就一定能达到目标!”

  王洋的老师告诉记者,学校在他们两人出发之前并不知情。在老师看来,两名年轻学子的长途旅行体现了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表扬。“这对他们也是一个历练的过程吧,初心还是好的。两个学生平时在各方面的表现都还不错,性格上也属于比较踏实的小孩儿。我觉得我们美术系的孩子思维上还是和其他专业的不太一样,很活跃。”

  一路危险重重

  王洋告诉记者,他们10月1日从山东出发,一路上按照手机的骑行导航滑行,吃住就在路上碰到的餐厅、旅馆解决,磨损、耗费了一共12个滑轮轴承后,终于在6日早上10点左右到达了北京。“每天晚上脱下轮滑鞋,脚磨得都发红,特别疼。但是休息一晚上后,到早上就会恢复不少,还是想要坚持下去。”
  据他介绍,这次的“长途刷街”计划起初也遭到了家里人的反对,家长认为两个孩子远距离徒步去陌生的地方太过危险。但最后因为两个人的坚持,家人最终还是妥协了,“是存在危险,家里人也担心我们俩。但在出发前我们俩就跟社团的前辈、学长咨询请教过,他们也叮嘱了我们什么地方轮滑是不能够去的,要注意安全。”

  王洋表示,一路上遇到过不少困难,印象最深的是在滑到济南和德州交界的地方走岔了,到了一个村庄里,“路特别难走,路被大车轧得都不成样子了,都是泥,根本滑不起来,硌得脚也特别疼。等到晚上住进旅馆,鞋上糊的都是泥。”至于使用轮滑代步上路是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王洋则表示没有想那么多,想过最差的情况就是被警察“遣返”。

  记者了解到,事实上近年来高校轮滑社团广受大学生喜爱,不少学生都会选择车流量较少的夜间上路“刷街”,锻炼自己的轮滑技术。北京交警提醒,轮滑作为一种休闲健身运动值得鼓励,但只能在一定范围的场地上活动,如果使用轮滑鞋代步上路,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也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交警表示,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不仅会对学生进行严厉教育,还会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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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10-10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ohnxu 于 2017-10-11 10:33 编辑

说刷街过于危险,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人,能不能拿出令人信服的数据?轮滑运动在中国开展30年,因为刷街发生交通事故死了几个人?死于机动车事故的又有多少人?危险还是不危险要靠数据说话。支持刷街,尤其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的城际刷街,轮滑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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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10-11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徐老师说得对,我就奇怪为啥轮滑危险?有汽车、电瓶车危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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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10-11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ohnxu 于 2017-10-11 11:09 编辑
dnzjh 发表于 2017-10-11 09:09
徐老师说得对,我就奇怪为啥轮滑危险?有汽车、电瓶车危险吗?

据我所知,北京30多年来轮滑刷街死亡2人,一是公交违章创红灯撞死一个正常刷街的年轻人(他用了双刹,如果T刹就没事了),另一起是机动车事故,翻车越过隔离带,把辅路自行车道上的刷街者北大学生李向明砸死。而北京的机动车事故每年平均死300人!(凭本人记忆,可能不准)。与轮滑相比,机动车太危险了(机动车尾气每年熏死多少人尚未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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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10-11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搜了一下,发现如下内容。(路上违法的事情很多,比如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造成的事故多了去了,玩轮滑造成交通事故的少之又少,可能相比之下是小众运动的原因?)

在2004年推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有如下规定:
第七十四条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而后,无意间看见66club及 @盗版良人 提到过关于2008年第八十一号主席令关于内容上
废除了此款的说明,自习查找了文件后发现了问题。
主席令中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对于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变更为: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第六十五条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第六十六条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貌似对于轮滑并没有详细规定
然而,实际上对比的并不是同一部法规。禁止轮滑上路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而未作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作为《交通安全法》的补充和说明,实际上仍然是禁止轮滑和滑板上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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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7-10-11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激情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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