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滑培训班”占据了我们的英雄广场、地王广场、人民公园,在那休闲的市民不干了,说“还我广场”;在那通行的路人也不干了,也说“还我广场”。他们的理由是这些“轮滑班”干扰了安静的休息,阻挠了路人穿行,是占用公共场地非法经营,他们的证据是这些“轮滑班”没有交纳场租,他们呼吁引起城管部门的注意,称如果接到投诉一定要过问的(《羊城晚报》昨日报道)。 其实,我们还可以过问另一个问题:如果这些“轮滑班”都是免费办班,是一些兴趣爱好者的义工之举,那么对于这些公共广场来说,他们也大有让“轮滑班”安居在这些广场的理由,根据是早些年,广场上的气功演练和太极拳学习甚至秧歌大汇演都曾经蔚为壮观,他们不是一样“干扰了安静的休息,阻挠了路人穿行”?那个时候,这些气功班、太极拳班和秧歌大会演,曾被认为是市民广场文化与广场生活的历史产物,是一种城市广场文化。斗转星移,现在我们的城市广场文化终于脱离了一些“打谷场文化”的味道,向国际水平迈进,出现了巴黎街头的“轮滑少年”,尽管他们还在学习,但他们让广州这个城市公共广场的开发性、市民性和文化景观,有了一点万象更新的味道。 好像有一个约定俗成——利用公共广场收费办班就是经营,就是非文化范畴,而免费开班就是名正言顺的文化范畴。其实,对于一个城市的公共文化景观来说,所表现出来的形态是一样值得尊重的,正像你在纽约赞叹那些街舞文化时,有可能人家就是在办班,只不过你没有用英语去问一问。 到了这个层面,广场“轮滑班”的存亡似乎可以有一点转机,这些培训班可能真的影响了其他人及城市管理的秩序,但即便加强管理,也不要搞“一管就死”,毕竟还有一些市民愿意有这样的一个景观,愿意可以这样方便、丰富地浏览一下街头文化。坐在广场上打瞌睡是休闲,兴致勃勃看“轮滑班”演练就不是休闲么?说到妨碍路人通行,倒是什么班都一样的。我们虽然知道广场不是道路,通行不是它提供给市民的目的,但是有市民偏要穿行而过,也无可厚非。给行人安全以保证,非常应该! 丰富市民文化生活虽然不是城管部门的首要任务,但留住广州城市广场文化的火种,离不开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我们可能不能奢望免费的“轮滑班”,但是可以期待政府提供廉租场地给办班机构,回报给这个城市一些真正意义上的广场文化义演,因为我们的广场文化也该提升一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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