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四川省轮滑协会 二、承办单位:四川省轮滑协会 三、协办单位:待定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年6月7日至6月8日在四川师范大学举行。 五、参加单位 各市州,各轮滑俱乐部,大专院校。
六、竞赛项目 (一)速度轮滑 男子少年甲组、女子少年甲组;男子少年乙组、女子少年乙组;男子少儿组、女子少儿组。 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计时赛、1000米计时赛、3000米计时赛(限少年甲组、少年乙组参加) 3000米混合接力赛(限定3人参赛;2名男1名女运动员) 注:比赛场地为水泥地面,弯道无坡度。 (二)自由式轮滑 男子青少年组、女子青少年组;男子少儿组、女子少儿组;速度过桩、花式绕桩。
七、运动员资格 (一)各市、州的运动员必须具有当地居民户口; (二)运动员必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合本项目运动者。
八、参赛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限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各年龄组运动员男、女各3人。每队每项最多报3名运动员,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年龄分组 (1) 速度轮滑 少年甲组:95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乙组:97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儿组: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000米混合接力运动员组别为: 98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2)自由式轮滑 青少年组:83年1月1日至9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 儿 组:93年1月1日至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九、竞赛办法 (一)速度轮滑采用中国轮滑协会颁布的2006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二)自由式轮滑采用中国轮滑协会颁布的2007年《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三)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必须身着比赛服参赛。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为保证安全,运动员参赛必须佩带安全头盔。 (四)本次比赛速滑项目统一采用电子计时。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队于5月26日前将报名表报四川省轮滑协会秘书处. 地址:成都市科华北路58号亚太广场B栋3楼 邮编:610041 联系人:马进、汪莉、孙梦雅、武俊杰、罗曦睿 电话: 028-65653655;028-85223130 传真:028-85223130、028-86933057、028-86938580。 E-mail: sclhxh@163.com 2、报名表格请在www.scshty.net(四川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网站)下载。报名表内容必须电脑打印,同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二)报到 1、报到时间:2008年6月6日下午2点—5点 2、报到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新松苑(乘公交车38路、56路到川师南校门下) 3、报到时需出具以下文件确认运动员资格,缺一项不得上场比赛。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以便核对身份; (2)加盖医务部门公章的体检证明;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报到时复核后返还); (4)参赛选手及监护人签名的“参赛选手申明书”。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报名不足8人(队)的组别,按实际参赛人数(队)录取名次。 (三)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二、裁判员的选派 本次比赛裁判长由中国轮滑协会选派国际级裁判担任,其他裁判员由四川省轮滑协会选派。
十三、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委员由四四川省轮滑协会选派。
十四、经费 (一)参赛运动员、工作人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大会提供食宿地点及标准,见补充通知); (二)裁判员和大会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五、其他 (一)各队如有申诉,必须在该单项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委员会,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如败诉不予退回。 (二)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主办单位联系商洽; (四)参赛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参赛单位负责办理。 (五)参赛运动员禁用违禁药物。
十六、本次比赛解释、修改权属省轮滑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