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广州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广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广州市溜冰协会。 三、协办单位:广州市三鸿星体育用品 海珠区海联路小学。 四、比赛时间:7月6日(星期日)一天。 五、比赛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海联路小学。 六、参赛单位:广州市有关中小学校、广州地区各轮滑俱乐部轮滑队。 七、竞赛项目: (一)溜冰摆龙 2分30秒(不分性别,分三个年龄组,10人队制赛,分直排轮和双排轮项目录取名次); (二)花样团体舞 3分钟±10秒 (不分年龄组,最少8人最多30人团体赛,直、双排轮不分项); (三)溜冰往返滑 (男、女子组,分年龄,个人赛,分直排轮和双排轮项录取名次); (四)溜冰过障碍 (男、女子组,分年龄,个人赛,分直排轮和双排轮项录取名次); (五)溜冰过低点 (男、女子组,分年龄,个人赛只限双排轮项目); 八、参加办法: (一)溜冰摆龙,以学校、幼儿园组队,每单位可报一队,每队参赛(个人赛队员除外),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10人,统一服装,自备音乐2分30秒(光盘),动作及编排自选; (二)花样团体舞,每队参赛(个人赛队员除外),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8人以上(不分年龄组),统一服装,自备音乐3分钟±10秒(光盘),动作及编排自选; (三)溜冰过低点、溜冰过障碍、溜冰持物往返滑个人赛各组别报人数不限;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报名时需提供医院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伤病意外事故保险证明; (五)检录时凭运动员参赛证,否则不准参加比赛; (六)各队要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比赛时必须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备查。不得越组参赛,凡是违返年龄规定者,经发现即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并通报批评; (七) 报名时间:参赛单位及个人将报名表一式二份(或电脑邮件)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及学校证明文件,于6月20日前送到市体育局谭桂章收(邮政编码:510620,地址:广州市天河体育中心体育局四楼,电话:38796335,邮箱:31784228@163.com)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八)各组年龄规定: 1、摆龙赛按年龄分3组: 1.中学组: 10人队制,不分性别; 2.小学组: 10人队制,不分性别; 3.幼儿组: 10人队制,不分性别。 2、花样团体舞:不分年龄组每队最少8人最多30人团体赛。 3、个人赛按年龄分4组: 1.甲组:1995年9月1日至1997年8月31日(含)出生; 2.乙组:1997年9月1日至1999年8月31日(含)出生; 3.丙组:1999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含)出生; 4.丁组:2001年9月1日后出生(含1日)。 九、比赛前期时间安排:7月4日上午9:30在巿体育局二楼会议厅召开领队会议(核验注册证)。如赛前需要试练场地,请于7月5日 (星期六)下午进行,时间安排:下午2时至6时为练习时间,事前可与校方联系,联系人(肖校长:34282386)。7月6日(星期日)上午7:30在广州市海珠区海联路小学报到,8时进行开幕式。8:30正式比赛。 十、竞赛评分办法: (一)溜冰摆龙:10分制;以学校或幼儿园为单位组队参赛(音乐2分钟+30秒,交光盘),在规定时间内以动作整齐,变化多样、难度新颖及场地利用等因素来评分。非编排的失误(跌倒、断龙等)扣0.5分,如变化断龙允许3次内有效,每次时间不超5秒钟,违者每次扣0.5分,以得分少者名次列前; (二) 往返滑:每人滑一次计时赛,起滑线也是终点线。始滑线点距直线滑行10米处放一物件,运动员取物件后继续前滑15米绕过折返点后往回滑15米并将物件放回原处,后冲刺,总长为(10+15)×2 = 50(米)。没有取得物件或放回物件者和没有绕过折返点的,即按作失败被淘汰,不计名次成绩,录取以耗时少者前,如获成绩相同,可再加滑一次,以耗时最少名次列前; (三)过障碍:每人一次性计时赛,时间少为优胜者。始滑线起点与第一障碍物距为10米(加速区),共设15个障碍物直线排列,物与物距离为1米,障碍物圆锥形高8-9公分,底座圆直径8-9公分。冲刺区为1米,总长为8 +(1米×14)+ 1 = 23(米)。可双足或单足滑行绕过障碍物,只允许采取同一姿态滑行,每碰撞物或漏掉一个障碍点将判罚+0.5秒,连续碰障碍物5次以上取消成绩,每人只限滑行一次过,录取成绩以耗时少为胜者,如获成绩相同,可再加滑一次,以耗时最少者名次列前; (四)过低点:开始滑起点线距过竿点为12米,两边杆横距2.5米,横竿与地面高度从60公分开始,每次下降5公分,竿高降到40公分后,开始每次下降为2公分,竿高降到30公分后,开始每次下降1公分,到决出名次为止(以能滑过竿最低点者名次列前)。如撞倒杆或过竿后,竿丢地下视作失败淘汰,每人每一高度只滑行一次,一次滑行成功过竿后(并过终线),可晋进升下一挡次,不能过竿和过终线的,作为失败被淘汰,不能再参加下一轮比赛(前六名者有二次穿越机会,如多人同一高度失败,则以身高者决定名次,高者名次列前); (五)花样团体舞:(10分制) 1、表演时间:3分钟( 正负十秒钟 )内完成。 动作开始时计算时间; 2、花样团体舞表演要求,表演期间中可允许有单人滑或多人滑的分合表演,图案造型等,不是单一的整体队形滑行。如果有造型花样动作,必须具有反映表演项目的特色; 3、花样团体舞滑行的配合表演评价,要以视整体团队的表演动作配合、精神面貌而定; 4、表演期间有定点位置的动作或步法的停顿是允许的。全程停顿3次内有效,每次停顿时间规定在5秒至10秒中内完成,后继续连接表演,超时扣0.5分,超过3次以上扣0.5分。舞曲开始后的10秒内开始动作,超时扣0.3分; 5、参加者必须穿溜冰鞋,不分直排、双排轮滑鞋组别; 6、配音乐选择不限,要求队伍表演时必须与所选择的音乐协调一致; 7、所有戏院的道具是不允许置景,只有允许配件(如花环、彩带)溶入节目; 8、表演队伍要求全队器材要统一(如直排或双排轮); 9、评分标准:视舞蹈内容编排是否合理、音乐节奏与表演艺术是否协调一致,并能充分利用场地,舞蹈表演艺术及动作优美、有创意,新颖等具有可观赏性。 10、评分办法:使用下列的分值标准,拟评出参赛队伍的表演能力,以小数点0.1至0.9分数值来评定参赛队伍的最后成绩。 1/ 0.0 没有滑 2/ 0.1 – 0.9 极端拙劣 3/ 1.0 – 1.9 非常拙劣 4/ 2.0 – 2.9 拙劣 5/ 3.0 – 3.9 有缺点 6/ 4.0 – 4.9 不合格 7/ 5.0 – 5.9 合格 8/ 6.0 – 6.9 尚可 9/ 7.0 – 7.9 良好 10/ 8.0 – 8.9 非常好 11/ 9.0 – 9.9 优秀的 12/ 10.0 完美 将给予两个分数:A、节目的构图; B、表现,如果同分时,以B的分数计算,结果将以自由型的“White”系统再确认。 A、 节目内容分:a、空间填充 ;b、节拍; c、速度; d、动作难度。 B、 艺术印象分:a、创意; b、音乐与动作之间的协调一致;c、节目的服装特色 。 十一、器材服装规定 (一)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使用轮滑鞋和佩带保护用品(头盔、护膝、护肘和护腕)才能参加比赛,违者后果自负(但过低点、花样团体舞蹈赛均可以自行考虑是否带头盔,特此说明); (二)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 十二、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不设参赛总项目团体总分奖; (二)各组单项录取前6名,1-3名奖给奖章和证书,4-6名奖给证书; (三)摆龙队制赛和花样团体舞蹈赛录取前6名,1-3名奖给奖牌和证书,4-6名奖给锦旗和证书; (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图片、拍录像等,有利于提供素材给宣传媒体、报社进行宣传活动,以扩大、推动轮滑运动的发展。 十三、经费 (一)注册费:凡报名时必须进行2008年度运动员注册、年审。当年新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办理参赛证,办证费每人10元; (二)大会经费:由市溜冰协会负责筹集; (三)各参赛单位经费:各队自理; (四)各参赛单位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十四、裁判员由广州市溜冰协会选派。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08中小学生轮滑运动会报名表.rar(19.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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