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2010年7月31日-8月1日在西安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陕西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西安市体育总会 西安市轮滑协会 四、支持单位 玛浩(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深圳丹特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六、竞赛项目 成年、青年组: 500米计时赛、10000米积分赛、20000米淘汰赛 少年甲、乙组: 200米计时赛、500米计时赛、10000米积分淘汰赛 七、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成年、青年、少年甲乙组男、女各4人。 (二)年龄分组 成年组: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含1月1日)。 青年组:1993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少年甲组:1997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少年乙组: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注册证参赛。有关规定请登录中国轮滑协会网www.rollersports.cn查询。2009年-2010年度首次注册的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当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核对身份。组委会对青年组、少年组选手将进行骨龄抽查。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2008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二)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必须身着统一比赛服参赛。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保证安全,运动员参赛必须佩带安全头盔。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团体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7、5、4、3、2、1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7分,依此类推(接力项目按14、10、8、6、4、2、方法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二)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三)报名不足6人(队)的组别,录取及奖励数为报名人数减1(队)。报名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注册单位公章)于2010年7月15日前分别寄(或传真)至中国轮滑协会: 邮 编:100763 地 址: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传 真:010-67133577、电 话:010-87182320 联系人:刘 蔚 西安市轮滑协会: 邮 编:710004 地 址:西安市体育场(西五路) 电 话:029-87446599 13002923134 联系人:邬安平 (二)报到与离会 参赛人员于7月29日报到,30日熟悉场地。8月2日离会。 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经费 (一)报名费:每名运动员100元人民币。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比赛期间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40元。超编人员及提前或延迟离会者每人每天160元。各队必须在承办单位提供的地点食宿。 (三)以地域、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轮滑协会、校(院)和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名义报名参赛的单位(无冠名)免收宣传费,有冠名的上述单位和其他单位须交纳宣传费500元/队。 十二、其它 (一)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承办单位协商。 (二)请各参赛单位和人员提前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等相关保险。 附件:报名表和参赛保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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