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2011年4月30日至5月2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三、承办单位
 河北省体育总会
 秦皇岛市体育局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四、支持单位
 玛浩(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深圳奥得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运动休闲》杂志社
 中国轮滑协会网(http://www.rollersports.cn)
 北京奥实体育计时服务有限公司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中国轮滑协会注册单位。
 六、竞赛项目
 男女甲组、男女乙组设: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计时赛、1000米计时赛、10000米积分淘汰赛、3000米接力赛
 男女丙组设:300米计时赛、500米计时赛、1000米计时赛
 注:比赛场地为200米跑道,涂层地面,弯道有坡度。
 七、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各年龄组运动员男、女各4人。运动员每队每项最多报2名运动员(不含接力项目)。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年龄分组
 甲组:1998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乙组:2000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丙组:2002年1月1日(不含 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含1月1日)。
 (三)参加甲乙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注册证参赛。2010- 2011年度首次注册的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核对身份。参加丙组比赛的运动员须持二代身份证参赛。
 (四)禁止跨年龄组参赛。组委会将进行骨龄抽查。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2008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和国际规则最新条款。
 (二)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必须身着统一比赛服参赛。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保证安全,运动员参赛必须佩带安全头盔。
 (三)比赛中运动员禁止使用三轮轮滑鞋和受话器。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甲、乙组运动员成绩计入团体总分,前6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7、5、4、3、2、1分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7分,依此类推(接力项目按14、10、8、6、4、2分方法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二)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三)报名不足6人(队)的组别,录取及奖励数为报名人数减1(队)。报名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
 (四)少年乙组获得前12名运动员有资格参加第26届全国速度轮滑锦标赛。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注册单位公章)于2011年4月12日前寄(或传真)至:
 中国轮滑协会
 邮  编:100763
 地  址:北京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传  真:010-67133577
 电  话:010-67147628
 信  箱:crsa_cn@163.com
 联系人:陶旸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体育局
 邮  编:066100
 电话/传真:0335—4041891
 联系人:王  波、孟庆丰
 请将报名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承办单位邮箱:bdhlhj@126.com
 (二)报到
 参赛人员于2011年4月28日报到,29日熟悉场地。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或咨询承办单位。请于4月20日18:00前向承办单位预订返程票(或告知承办单位返程安排)。
 十一、经费
 (一)报名费:每名运动员100元人民币。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比赛期间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30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贴。超编人员及提前或延迟离会者每人每天150元。各队必须在承办单位提供的地点食宿。
 (三)以地域、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轮滑协会、校(院)和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无冠名)和(或)以中国轮滑协会合作伙伴名义参赛的单位免收宣传费,有冠名的上述单位和其他单位须交纳宣传费500元/队。
 十二、其他
 (一)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承办单位协商。
 (二)请各参赛单位务必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报到时检查保险单,未办保险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1年全国少年速度轮滑赛规程.doc(332 KB)
  报名表.doc(31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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