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广东省体育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广州市体育局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溜冰(轮滑)协会 三、协办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体育局 广州大学城体育中心 四、支持单位 玛浩(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深圳奥得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五、比赛地点与时间 2011年11月12日-13日在广州大学城自行车轮滑极限中心举行。比赛场地为200米标准场地,丙烯涂层。 六、比赛项目与年龄分组 依照《2011年中国速度轮滑公开赛竞赛规程总则》。 七、参加办法 (一)国内注册运动员可通过所属俱乐部(单位)报名参赛。每单位限报两队。每队每项限报2人。 (二)未参加合肥、苏州、丽水站比赛的运动员(队)只享受本站比赛的相关录取、奖励政策,不参加总决赛排名和奖励。 (三)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开幕式,必须身着统一比赛服参赛。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保证安全。运动员参赛必须佩带安全头盔。 (四)运动员必须持中国轮滑协会注册证参赛。 八、竞赛办法 依照《2011年中国速度轮滑公开赛竞赛规程总则》。 九、报到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注册单位公章)于2011年10月20日前寄(或传真)至: 中国轮滑协会 邮 编:100763 地 址:北京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传 真:010-67133577 电 话:010-67147628 信 箱:crsa_cn@163.com 联系人:刘蔚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邮 编:511400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28号 传 真:020-84821356 电 话:020-84822251 电子信箱:1347338772@qq.com 联系人:何宝莹 (二)报到 参赛人员于2011年11月10日报到,11日熟悉场地。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请于11月8日前向承办单位预订返程票(或告知承办单位返程安排),并准确提供购票人身份证号。 十、经费 (一)报名费:每名运动员100元人民币。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比赛期间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60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贴。超编人员及提前或延迟离会者每人每天180元。各队必须在承办单位提供的地点食宿。 十一、本站比赛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录取前六名,获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体育竞赛获奖证书,前三名获奖牌。丙组获奖运动员只发证书。 (二)各项目第一名至第十名的运动员分别获得以下积分:25分、18分、15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1分。运动员最高三项分数总和为该运动员本站积分,按高低进行排名,如积分相等,依次比较所获最好名次的数量。成年组、青年组、少年甲组前六名获得奖金,分别为: 成年、青年组:3000元、2000元、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 少年甲组:1500元、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400元。 少年乙组与丙组积分前六名获中国速滑轮滑公开赛纪念奖杯。 (三)单项参赛不足前六名(含)的项目减一录取,少于3名运动员(含)的项目取消比赛。 十二、总决赛奖励办法 运动员每站积分相加为该运动员总积分。成年组总积分前三名运动员获得本年度最有价值运动员金奖、银奖和铜奖。青年组、少年甲组、乙组和丙组总积分前三名运动员获得本年度本组别最有潜力运动员金奖、银奖和铜奖。主办单位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杯。 运动队每站积分相加为该运动队总积分。总积分前十名的运动队获得奖金,前三名分别为:5000元、4000元、3000元,第四至十名每队奖金1000元。 十三、其它 (一)参赛运动员需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未办保险者不得参赛。 (二)以地域、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轮滑协会、校(院)和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无冠名)和(或)以中国轮滑协会合作伙伴名义参赛的单位免收宣传费,有冠名的上述单位和其他单位须交纳宣传费500元/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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