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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丽水国际自由式轮滑公开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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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
地点:浙江丽水纳爱斯广场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浙江省体育局
丽水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丽水市体育局
四、协办单位
圣巴(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五、支持单位
世界自由式轮滑协会(WSSA)
六、竞赛项目
1、速度过桩
2、花式绕桩
3、双人花式绕桩
4、花式对抗
5、花式刹停
七、参加办法
各国家各地区选手可自由报名,每队人数不限,每选手参赛项目不限。
(二)年龄分组
成年男子/女子组: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含1月1日)。
青年男子/女子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三)双人花式绕桩不设性别和年龄组别,花式刹停和花式对抗不设年龄组别。
(四)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在报到时必须出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或当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核对身份。

八、竞赛办法
(一)        采用国际自由式轮滑协会颁布的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2012版。
(二)        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
(三)        参赛运动员应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轮滑鞋(单、双排均可)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护具。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参赛。
(四)        运动员的表演音乐须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大会裁判组,音乐的格式为MP3,并在邮件中注明运动员代表单位、姓名、运动员性别、比赛组别、项目等信息。
裁判组邮箱地址:aic_music@163.com
音乐接收截止日期:2013年10月25日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各项目前6名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
2、报名不足6人(对、组)的项目,按报名人数减1录取。
3、报名不足3人(对、组)的项目,取消该项目。
4、所有未进入前6名的参赛运动员都将获得参赛证书。
十、报名及日程
(一)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注册单位公章)于2013年10 月20  日前发至:
中国轮滑协会:
电  话:010-67147628;传  真:010-67133577
电子信箱:crsa_cn@163.com
联系人:刘蔚

丽水市体育局:
电话:0578-2091344;传真:0578-2090791
联系人:徐雪峰
电子信箱:4840512@QQ.com
(二)报到
参赛人员于2013年10 月29 日报到, 10月 30日熟悉场地。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请于10月25 日前向承办单位预订返程票(或告知承办单位返程安排),并准确提供购票人身份证号。联系人:0578-2090788,联系人:周丽文
(三)日程


  
日期
  
内容
地点
  
10.29
  
1、轮滑协会官员、裁判员报到。
  
2、各参赛国家(地区)代表团报到。

  
10.30
  
1、裁判员学习、检查场地、实习。
  
2、教练领队会议
  
3、运动员训练

  
10.31-11.2
  
1、比赛及颁奖

  
11.3
  
离会
  
备注:以上日程安排为暂定,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十一、经费
(一)报名费:每位100元人民币。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比赛期间,运动队统一入住承办单位指定的酒店,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90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贴。超编人员及提前或延迟离会者每人每天220元。
十二、裁判员:由中国轮滑协会和世界自由式轮滑协会选派。
十三、其他
(一)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承办单位协商。
(二)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请各参赛人员提前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等相关保险,并签订参赛保证书。报到时须核验保险单,未办理保险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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