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滑球运动,原称旱冰球运动,是近年来在我国刚刚兴起的一项体育运动。目前在我国南方的广州、香港仍称为溜冰球;在哈尔滨、长春被称为旱冰球;在台湾称为“溜冰曲棍球”;在澳门称为“雪屐曲棍球”;在国际上英语称为“RINK HOCKEY”或称“ROLLER HOCKEY”。这项运动是队员脚穿轮滑球,手持球杆,在一定的规则条件下,把轮滑与打球结合在一起的运动。
轮滑球比赛是在围栏围起来的平滑场地上进行。比赛时每队上场5人,包括一名守门员、两名前锋、两名后卫。运动员脚穿轮滑球鞋,手持曲形球棍,在场上滑行、运球、射门,相互争夺、相互进功与防守,最终以射中球门多为胜利者。轮滑球比赛速度快、紧张激烈,既有很高的观赏价值,又是培养和锻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一项有益的体育运动。
19世纪初轮滑运动产生于英国,随后在欧洲和美国逐渐浒起来,特别是受到相当一部分皇宫贵族的青睐后(如意大利皇室就在皇宫内组织过轮滑观赏节),更以娱乐和运动的形式普及开来。但某些喜欢竞争和刺激的人不满足于速滑和舞蹈一类的活动,于是在19世纪70年代末,英国人设计了一种脚穿轮滑鞋进行玩球的游戏,称为滚轮溜冰球(rind polo)。当时在伦敦的丹麦高地溜冰场开始进行这种比赛性质的游戏吸引了众多的人。随着参加人数的增多,器材和比赛方法的不断改进,终于出现了“业余滚轮滑冰曲棍球协会”(Amateur Hockey Association)。这是英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轮滑球组织。此后该项活动进一步普及到西欧各国,1913年,英国人又将协会改名为“国家滚轴溜冰曲棍球协会”(National Hockey Association).
1924年4月21日,由德国、法国、英国、瑞士四国的代表在瑞士召开会议,正式成立了“国际滚轮溜冰联合会”(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Roller-Skating),并决定将轮滑球作为一项重要活动来开展。随后,于1926年首次举行了第一届欧洲轮滑球锦标赛,有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等六个国家参加了这次比赛。
从1936年开始,国际滚轮溜冰联合会轮滑球委员会开始举行正式的世界轮滑球锦标赛。随着轮滑运动的发展,1940年4月28日在罗马举行的第43届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会议上正式承认了轮滑项目的国际联合会。这一决定,使轮滑球运动很快地从欧洲传到北美、南美、非洲、大洋洲等地,各洲也相继开展了轮滑球锦标赛。在经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停顿后,于1947年又恢复了世界锦标赛,并由战前的三年一届改为每年一届。
1952年国际滚轮溜冰联合会正式改名为现今的“国际轮滑联合会”(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 Roller Sports)简称FIRS。亚洲的日本也于同年加入了该组织,成为国际轮滑联合会在亚洲最早的会员国,使轮滑球运动遍及五大洲。
国际轮滑球委员会(Committee International de Rink Hockey)是国际轮滑联合会下设的三个项目国际委员会之一,主管轮滑球的有关事务。在遵守国际轮滑联合会章程的前提下定有自己的章程和竞赛规则,安排世界锦标赛,推动轮滑球运动的发展。
国际轮滑球委员会常设一个执委会,由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四名委员组成。其中一名委员担任仲裁委员会(Committee International Arbiter)主席,主管有关规则和裁判方面的事务。国际轮滑球委员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由执委会决定时间和地点以及主持会议人选。
在国际轮滑联合会的总共49个成员中,有45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轮滑运动,他们是:安道尔、安哥拉、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巴西、加拿大、智利、中国、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丹麦、而厄瓜多尔、埃及、法国、德国、英国、香港、印度、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韩国、澳门、墨西哥、莫桑比克、荷兰、新西兰、巴基斯坦、葡萄牙、波多黎各、南斯拉夫、孟加拉、苏格兰。
正式的世界锦标赛始于1936年。1939年举行了第二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于1947年举行了第三届。其后一直到1956年是每年一届,从1956年开始改为每两年一届。由于参赛队数的不断增多,从1984年起分为A、B两组,在同年比赛。1988年起决定A组锦标赛在单数年举行,B组锦标赛在双数年举行,采取升降级制度。A组的第10-12名下一年参加B组的比赛,B组的前三名下一年参加A组的比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