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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
佛山市顺德区文化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宣传文体办公室
佛山市顺德区体育总会
佛山电视台顺德分台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竞赛日期:2015年12月5-6日。
(二)竞赛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广场。
四、竞赛项目:
(一)轮滑自由舞:青成年、少年组、儿童组。
(二)轮滑拉龙:青成年组、少年A组、少年B组、少年C组、儿童组。
(三)轮滑队列滑:不分年龄组别。
五、参加办法:
(一)具有县(区、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的广东省居住的公民、学籍、暂住证的均可报名参赛。
(二)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每单位每项目组别最多限报二支队伍。
(三)报名人数按各项目要求执行。
(四)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备查。
(五)年龄规定:
1.青成年组:1999年9月以前出生(不含9月);
2.少年A组:1999年9月至2002年8月之间出生;
3.少年B组:2002年9月至2005年8月之间出生;
4.少年C组:2005年9月至2008年8月之间出生;
5.儿童组:2008年9月至2010年8月之间出生。
六、竞赛办法:
(一)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轮滑规则。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器材和安全护具,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参赛。
(三)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伍参赛,不得以任何形式代表两支或以上队伍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参与的队伍比赛,并取消比赛成绩和通报批评。
(四)凡违反年龄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及成绩。
(五)参加评分项目的运动员必须于检录前向大会裁判组提交比赛音乐资料(提交U盘,音乐档要注明队名或个人名称,格式MP3)。
(六)竞赛补充规则:
1.轮滑舞:
(1)每队6-10人,最少有一名女性或男性。100分制(音乐音乐:2分钟30秒±5秒,音乐起计时)。
(2)评分标准:舞蹈的整体完成效果;舞蹈的艺术表现力、动作吻合音乐旋律,符合节奏感;舞蹈的编排内容、风格;舞蹈的动作难易、舞者的神情、神色、神采、整齐性、服装造型等。
(3)非编排的停顿扣10分,舞者跌倒扣5分,时间违规扣分与集体拉龙相同,无故中断表演和非舞蹈形式的表演得0分,以裁判员席位分排列名次;
2.轮滑拉龙:
(1)每队10-15人。100分制(音乐:3分钟±10秒,音乐起计时)。
(2)评分标准:在规定时间内以动作整齐,变化多样、难度新颖及场地利用服装造型等因素来评分。
(3)非编排的失误(跌倒、断龙等)扣5分,如变化断龙允许3次(每超1次扣5分),每次时间不超10秒钟,违者每次扣5分,表演时间不足或超时扣分(±1-9秒扣2分、±10-19秒扣5分和19秒以上扣10分),无故中断表演得0分,以裁判员席位分排列名次;
3.轮滑队列滑:
(1)每支队伍将由最少12人,最多24人组成,比赛时间5分钟±10秒;
(2)编排内容:
A、圆形表演:必须包含只有一个圆圈的旋转在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或者是两种方向的组合,旋转至少要完成二圈。
B、直线表演:必须以一条直线沿着短纵轴线然后往长横轴线向下移动,长度至少要达到赛场长度的四分之三。
C、方块表演:方块内要求不可以超过六排,但不能少于四排,必须使用2种不同的中心线;
D、车轮形表演:必须包括三个支柱或更多,旋转按顺时针方向或逆时针方向,旋转至少要达到二圈;
E、交错表演:在表演时每位队员必须有一次穿过任何一个交错点。
(3)要求:
A、器材、服装统一。握手方式不能少于三种,禁止使用携带式或手握的道具。
B、旋转不可以超过一圈,跳跃不可以超过一周。
C、禁止托举动作。
D、比赛开始前允许每支队伍30秒的热身,热身期间不播放音乐。当准备好开始时,队长举手示意播放音乐后,为该队伍的比赛开始。
(4)扣分:
A、指定动作没有尝试做的将从技术分值扣除1.0分。
B、在做指定动作时未能正确执行,将从技术分值扣除0.5分。
C、跳跃超过一周或旋转超过一圈以上,将从技术分值扣除0.4分。
D、任何种类的托举动作每出现一次,将从技术分值扣除0.4分。
E、滑行中出现队伍断裂,将从技术分值扣除0.2-0.4分。
F、跌倒,将从技术分值和艺术分值中分别扣除0.2分。
G、少于3种不同的握手方式,将从技术分值扣除0.4分。
H、跌倒的程度。队员跌倒超过一人次的将从艺术分值扣除0.6分,多次一名以上的队员跌倒将从艺术分值扣除0.8-1.0分。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组别设一、二、三等奖颁发奖杯和证书。
(二)不足三队的组别,向上一年龄组别合并或取消。
(三)设运动队优秀组织奖(最少有15名以上运动员参赛的队伍,遵守竞赛规则等才能参加评选)。
(四)设优秀教练奖10名(最少有15名以上运动员参赛的队伍,遵守竞赛规则并获前三名等才能参加评选)。
八、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队伍请于11月23日前将报名表(附件1、2)传真到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传真号:020-83820274。报名表电子版发到:广东省轮滑运动协会:陈高文,GdGz66@163.com,联系电话:13719177897。
(二)报名前请认真核对运动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项目等等,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为维护报名参赛的严肃性,保证竞赛编排的严谨性)。
(三)组委会、领队、教练联席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参加联席会议时向赛会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健康证明(医院或学校),请携带报名表核对名单并进行出场顺序抽签。
(四)各队于12月5、6日上午9:00前到赛场报到并检录。
九、经费
(一)免收报名费。 - 8 -
(二)参赛队伍旅差费自理,食宿及交通由各队自行解决。
十、其他
(一)比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二)参赛运动员禁用违禁药物。
(三)参赛的运动员要依时检录,三次检录不到者视作弃权。
(四)申诉:必须在该单项比赛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领队或教练以书面的形式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并交纳申诉费1000元。如胜诉,退还一半,如败诉不予退回,金额上交省轮滑协会。
(五)各参赛队伍或个人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伤害责任自负(递交报名表等同同意这项条款)。
十一、主要裁判员和仲裁由大会统一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点击下载报名表
轮滑舞蹈公开赛--粤体社中〔2015〕4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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