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笃悠悠在2006-12-15 9:53:00的发言:TO 陈海洋先生 你的动作也太多了.封号是你的权力.编辑他人帖子呢?你还关掉了纪伟的为冯先生表白的帖子,随后有了S2的类似主题.只不过纪伟无意识透露了冯先生回老家的原因是开门头房! 你不是自己说要写有关青岛轮滑的小说吗,那你对青岛1985年-----2003年的轮滑史你了解多少?那段时间青岛几次组队代表山东参加全国赛的人都是谁,你都知道?你知道青岛最后一次省团体第一是那一年?最后一个省第一又是谁? 你知道该去问谁!可以让XXX老师给你讲讲传统,这样你会把两个版的版主做得更好. 至于封号,随你去吧! 既然看到你上个帖子,偶也不说什么了,我也不喜欢非常例的解决问题,有问题有矛盾坐下来谈,谈不妥再去想其它办法,你提到法律,可知我大学的时候辅修就是法律,青岛大学轮滑协会的现任会长里有一个是法学院的,海洋大学海燕社也有几个高手是学法律的? 其实道理很简单,如果所写为虚假的情况下,如此简单而粗暴地转载这份文章,已经触犯了最起码的法律底线,若不实报道影响了俱乐部的生意和名誉,完全可以申请民事赔偿,依靠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 我还是那句话,昨天在电话里说的,若是大家都有诚意把事情化解,那就算了,啥事都没有,只要那个家长再嚣张下去,要是法律很公平,现有证据足够一次告到他连实物带精神损失赔上几万块;要是法律不讲理,那我们一堆小哥给他放点血,也就那样了,一样是个管不着,事情很简单. 另外,偶不姓陈,不要搞错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6 12:51:2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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