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广州市体育局、广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番禺区体育局、番禺区教育局、番禺区市桥街道办事处、广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广州市溜冰协会、番禺广场文化活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市桥街文化体育中心。 四、推广单位:广州乐羊羊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五、竞赛时间:2010年7月18日、10月17日。
六、竞赛地点:番禺广场(7月18日速度轮滑赛); 场地待定(10月17日花样轮滑赛)。
七、参赛单位:广州市各中小学校、轮滑俱乐部及邀请单位。
八、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速度轮滑。 1. 中 学 组:男、女子1000米、500米计时赛; 2. 小学A组:男、女子1000米、500米计时赛; 3. 小学B组:男、女子1000米、500米计时赛; 4. 幼 儿 组:男、女子400米、200米计时赛。 注:比赛场地为室外花岗岩石地面,200米/圈,弯道无坡度。 (二)花样轮滑。 1. 轮滑队列滑(规定滑):时间3分钟±10秒。 2. 单人自由滑(双排轮): (1)中 学 组:男、女子自由滑,4分钟±10秒; (2)小学A组:男、女子自由滑,3分钟±10秒; (3)小学B组:男、女子自由滑,3分钟±10秒; (4)小学C组:男、女子自由滑,2分钟15秒±5秒; (5)幼 儿 组:男、女子自由滑,2分钟15秒±5秒
九、参赛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广州市正式学籍(邀请单位除外),以学籍为依据,代表所属单位报名参赛,不得临时调校组队。严禁冒名顶替及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取消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参赛中小学生必须是思想进步,文化课成绩合格,经医院(校医室)体检证明身体健康,表现良好的在校学生。 (三)运动员比赛检录时必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香港运动员出示香港居民身份证),幼儿组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以及运动员注册卡,经验证无误方可参赛。 (四)运动员不得越组参赛,凡违反年龄规定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并通报批评。
十、报名办法: (一)各参赛学校速度轮滑参赛名单于6月30日前、花样轮滑参赛名单于9月30日前,在广州市学校体育网(网址:sport.eecn.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必须上传运动员数码照片,规格为大一寸(33×48毫米)免冠正面彩色近照,分辨率为96dpi,图片大小130×180像素。如网上报名操作上有问题,请致电客户服务电话:96930。 (二)另请各参赛单位(包括中小学校)将参赛报名表用电子邮件报送到如下邮箱:速度轮滑于6月30日前报hcdyy@163.com;联系人:袁志强,电话:13802838218;花样轮滑于9月30日前报送到hylhjz@yahoo.cn,联系人:周英杰,电话13798130083。 (三)各参赛中小学网上报名后,在报名平台将报名表各打印1份,由学校领队和医生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及医务专用章。 (四)运动员必须办理参赛卡年审(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及学校证明),新办注册卡的运动员要备小一寸相片1张,交由市溜冰协会办理注册卡。 (五)报名人数: 1. 速滑: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各组别男、女运动员人数不限。 2. 花样: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各组别男、女运动员人数不限。 3. 轮滑队列滑:以学校、俱乐部组队,每单位可报两队,每队参赛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不分年龄组,最少12人,最多24人参赛,使用直排、双排轮不限,但要求全队器材要统一,服装要整齐统一,自备音乐光盘(3分钟±10秒),按规定动作编排,不能一人代表两支队伍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队成绩。 (六)各组年龄规定: 1. 速度轮滑 (1)中 学 组:1997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 (2)小学A组: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含)出生; (3)小学B组: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含)出生; (4)幼 儿 组:200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 花样单人滑 (1)中 学 组:1997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 (2)小学A组: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含)出生; (3)小学B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含)出生; (4)小学C组: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含)出生; (5)幼 儿 组:200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七)比赛报到时间: 1.速滑:于7月18日(星期日)上午7:30前到广州市番禺区文化广场报到; 2. 花样:于10月17日(星期日)上午7:30前到比赛学校(比赛地点待定)报到; 3. 各队伍报到后要按指定地点集中队员,运动员凭参赛证和号码纸进行分组检录,需经核证无误才能参加比赛。
十一、项目要求与评分办法: (一)轮滑队列滑规定动作要求: 1. 每支队伍包含最少12人最多24位选手; 2. 每个单位允许派二支队伍; 3. 每支队伍准许有1分30秒的热身时间,即可直接转入轮滑表演节目,当参赛队伍准备好后,队长必须举手示意播音员播放音乐,这时正式比赛开始; 4. 携带式或是手握的道具是不准使用; 5. 下列的限制必须要强制执行: (1)跳跃不可以超过半周(违反将每次A分扣0.2); (2)旋转不可以超过三圈(违反将每次A分扣0.2); (3)不可有托举动作(违反将每次A分扣0.2)。 6. 不允许使用声乐,目的是为了增加所选音乐的效果,但允许有人哼唱声或类似的声音。 (二)轮滑队列滑;指定动作的节目内容时间3分钟 (±10秒) 1. 圆形的操演:圆形的操练必须包括一个圆圈的回转在顺时针方向或是逆时针方向,或者是两种方向的组合.最少要达到回转二圈的要求; 2. 直线的操演:直线必须沿着短纵轴线然后朝长横轴线向下移动; 3. 方块的操演:方块内不可以超过6排,不少于4排,必须使用2种不同的中心线; 4. 车轮形的操演:必须包括3个支柱或更多支回转,在顺时针方向或是逆时针方向,最少要达到回转二圈的要求; 5. 交错的操演:任何形式的交错都是允许的(接合或是穿过).在操演时每位队员必须穿过任何的交错点只有一次。 (三)指定动作的一般规则: 1. 指定动作可以任意安排顺序; 2. 可以使用任何形式的握手或是握手的组合; 3. 所有动作可以混合前进和后退滑行; 4. 连接步在任何动作项目中都是允许的; 5. 指定动作可以重复; 6. 可以使用外加的动作; 7. 指定动作没有达到要求者将从技术分值A分扣除1.0分,跌倒扣0.5分。 (四)裁判评分标准: 1. 裁判必须使用下列的分数系统,拟评定出参赛队伍的能力,以小数点0.1到0.9分数值来区分参赛队伍的成绩。 (1)0.0 没有滑; (2)0.1 - 0.9 极端拙劣; (3)1.0 - 1.9 非常拙劣; (4)2.0 - 2.9 拙劣; (5)3.0 - 3.9 有缺点; (6)4.0 - 4.9 低于一般标准; (7)5.0 - 5.9 一般标准; (8)6.0 - 6.9 尚可; (9)7.0 - 7.9 良好; (10)8.0 - 8.9 非常好; (11)9.0 - 9.9 优秀的; (12)10.0 完美。 2. 将给予两个分数,比赛的第一个分数,裁判必须从曲目中考虑下列的因素。 (1)动作的创造力; (2)曲目的困难度; (3)连接步与音乐配合的困难度; (4)动作和队形的多样化,从头到尾均衡编曲和使用到全部的场地; (5)队形的人员配置与使用到全部场地的调度。 3. 比赛的第二个分数,裁判必须考虑下列的因素; (1)队员们动作的协调和一致性; (2)节目从头到尾队员维持相同程度水准的表演能力; (3)流动与风格; (4)简洁与朴实; (5)速度和流畅,使用强而有力的压刃; (6)没有犹豫,平顺的转变; (7)音乐的节奏与特色的演绎; (8)多样化的音乐,参赛队员形体比例的相对协调性; (9)整齐的进场和出场; (10)整洁的外表,包括表演服装; (11)节目表演与音乐是否协调一致。
十二、单人滑竞赛项目要求与办法: (一)采用2006年版的《花样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和国际规则最新条款。 (二)所有组别只比长节目,并采用一次性决赛。 (三)各单项有关规定。 1. 中学组自由滑。 长节目:时间4分钟±10秒。 (1)节目中至少包括2个不同的连续步。直线步、圆形步或蛇形步均可; (2)对角线步(直线步):从场地的一角开始,到场地相对的一角结束,图案不得小于场地长度的3/4; (3)圆形步:顺时针或逆时针滑行均可,但中间不可返回,必须按一个方向完成,图案不得小于场地宽度的3/4; (4)蛇形步:从场地一端开始到场地相对的另一端结束,至少滑2个大弧线,每个弧线不小于圆的一半(参见圆形步)。 2. 小学A组自由滑。 长节目:时间为3分钟±10秒。内容包括: (1)跳跃量不限,至少包括一个联跳; (2)至少两个旋转:必须包括一个联合旋转,联合旋转至少两种姿势不超过三种,换足或不换足均可; (3)至少一个连续步。 3. 小学B组自由滑。 长节目:时间为3分钟±10秒 (1)跳跃量不限,至少包括一个联跳。 (2)至少两个旋转:必须包括一个后外直立转。 (3)至少一个连续步。 4. 小学C组、幼儿组自由滑。 时间为2分15秒±5秒(内容:跳跃、旋转和连续步等自选动作)。
十三、领队会议: (一)速度轮滑赛定于7月16日(星期五)上午9:30召开领队会,并核验运动员注册证。会议地点:在市体育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厅举行(体育西路天河大厦对面),不另发通知。 (二)花样轮滑定于10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召开领队会,地点:广州市体育西路市体育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厅,不另发通知。由裁判长主持进行花样出场顺序抽签,并办理和核验运动员注册证。 (三)请参赛单位会上提交报名表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参赛,也不能另报队员。
十四、竞赛规定与要求: (一)比赛用鞋:速滑使用单排轮滑鞋、花样单人滑使用双排轮滑鞋。 (二)花样运动员必须于比赛前向大会裁判组交比赛音乐CD光盘(比赛音乐只能录一首)并注明代表单位、姓名、性别、比赛组别、项目,不得使用录为MP3格式的光盘。不同选手即使使用相同音乐,也必须分别录制,否则后果自负。 (三)参赛运动员的服装、鞋、护具,须适合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速滑运动员必须佩带安全头盔,赛前交大会竞赛组检验。 (四)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 (五)比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六)在比赛过程中,对裁决有异议时,必须在该单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材料必须经该队领队签名认可,并交纳人民币500元的申诉费。如胜诉,则退原申诉费一半给申诉方,如败诉,原申诉费全额上交市溜冰协会,作为本届运动会经费。
十五、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花样轮滑: 1.轮滑队列滑,根据报名情况录取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单人滑各组分别录取前6名。 3. 取各学校成绩最好的3名运动员(男女不限)计算团体成绩。各单项名次积分按7、5、4、3、2、1计算,按运动员各名次积分之和累加,如果总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奖励中学组、小学组前三名。 (二)速度轮滑: 1.各单项分别录取前6名。 2.设立各组别团体总分奖,按各组各单项名次积分之和累加。各单项名次得分按7、5、4、3、2、1计算,如果总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分别录取前6名。 (三)邀请单位: 1.录取团体前六名,不足六队减1录取。以邀请队为单位,按各组各单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各单项名次得分按7、5、4、3、2、1计算,总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2.单项录取前六名。
十六、各参赛单位负责为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比赛途中及比赛期间),否则,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十七、比赛经费:竞赛组织经费由广州市溜冰协会筹备,各参赛单位经费自理。
十八、裁判员由市溜冰协会选派。
十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0广州市速滑赛报名表.rar(7.26 KB)
2010广州市花样赛报名表.rar(7.32 KB)
2010广州市轮滑赛规程.rar(16.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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