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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景宁
大连高中生左左(化名)连穿“轮滑”鞋走路都“困难”,却参加了全国单排轮滑球锦标赛,他未在比赛中露过面,却获得了男子组比赛的亚军,并凭借此成绩,获得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级运动健将”的称号,得到了一本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然而对轮滑项目几乎一窍不通的他,却最终“现形”于辽宁省招生委员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中。(2009年5月20日《大连晚报》A6版)
尘世中的事情就是这样,真是“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一个对轮滑一窍不通的学生,居然能获得该项目的全国比赛亚军,而且小小年龄就现身于运动健将的光环之中,不能不令人莫名惊诧。
一个不会轮滑的高中生,何以能获全国锦标赛亚军呢?又为何一定要追求“亚军”的身份呢?原来左左的父亲了解到,如果儿子有了二级运动员证书高考时就可以享受到降50到100分录取的优惠待遇,于是就找到了当地一位体育界的“能人”,交上了25000元相关费用和2000元机票钱,不久,在广东珠江中学举办的一次全国轮滑锦标赛结束之后,左左就成为了这次比赛的亚军。
左左的父亲和那位“能人”以及主办单位在这次造假事件中,当然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过错,但是,社会大众更为关注的是,我们现在在中考和高考中有形形色色的加分录取和降低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如果一些人凭着手中的金钱和权利就能轻易获得享受优惠的资格的话,那么,我们的考试乃至社会还有什么公平可言?
由是,我们就不得不问一问,特长生优惠政策的出台,到底是为了“特长”还是“特权”?还是为有钱人的子女多开辟一条“登堂入室”的门路?平心而论,对于真正的特长生给予一定的优惠,有利于发展他们的特长,有利于他们的成材,但是,我们现在一些主办者,往往借着选拔特长生之机,为了谋取私利而把一些“假货”也随带着“选”了上来,或者巧立名目,为了巴结和讨好领导,有意识的为当地领导的孩子“创造”优惠。尝闻,某市一位主要领导的孩子长得特胖,当地教育、体育部门为了让其在考重点高中时享受到体育加份的“优惠”,就“破天荒”的举办了一场中学生举重比赛,结果其子上场轻轻一举,一个冠军就此诞生。
现在,全国各地有多少类似不会“轮滑”却可以获得全国亚军的“左左”们,有多少当地教育体育部门根据领导孩子的“特长”设计出来的加分项目,我们不得而知,也无从得知,我们知道的就是只要特长生的优惠政策在继续执行,“造假”的现象就会随之而生。
但是,现在我们又不能在招生中取消特长生的优惠政策,因为这样对真正的特长生不公;
但是,我们又不能允许在特长生的“领奖台”上“假货”充盈,当然,我们更不能忍受特长生政策堕落成为领导孩子加分的工具。
因此,为公平计,相关方面应该加强对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的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地监管,除在考前要认真验收之外,不妨也在比赛获得等级之当时,即在所在学校搞一次公示,“假货”毕竟逃不过与其朝夕相处的同学们,至于为某些领导孩子在考前量身定作的比赛项目,则应用制度加以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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