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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红笑

一个交巡警对刷街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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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6 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除了正常的工作,每天要整理四百多张抓拍的超速照片,下班时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说句牢骚话:忙死忙活还不是为了你们的命。“</P>
<>   也是,要谅解交警,他们也是蛮辛苦的``</P>[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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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6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红笑</I>在2005-12-15 20:16:34的发言:</B><BR>
<>我现在除了正常的工作,每天要整理四百多张抓拍的超速照片,下班时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说句牢骚话:忙死忙活还不是为了你们的命。</P></DIV>
<>
<>向可敬的警察朋友致敬!</P>
<P>生命可贵啊,各位朋友,乐趣是建立生命健全的基础上,如果命都没有了,乐趣难道还存在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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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6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感谢交警们的辛苦工作,本人认为刷街自有他的乐趣所在,这个因人而异,就如你喜欢轮滑,却有人认为你有病一样!有幸生活在美丽的厦门,这里风景秀丽,人文社会更是和谐,厦门的环岛路就是轮滑爱好者刷街的乐园--沿着海边,有一条专用的彩色观光车道,这里是休闲运动的理想场地,三人自行车、轮滑刷街、慢跑、散步......海风轻拂、涛声悦耳、和煦的阳光甚至是皎白月夜......其中乐趣只有你亲临其境、亲身来体验。厦门欢迎大家,美丽的环岛路等着你---爱刷街的66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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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6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红笑不错,作为一个交通警察还能理解我们到这样~

<>红笑不错,作为一个交通警察还能理解我们到这样</P>
<>[br] </P><img src="attachments/dvbbs/2005-12/20051216929342656.jpg" border="0" onload="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mouseover="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style.cursor=\'hand\';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click="if(!this.resized) {return true;} else {window.open(\'attachments/dvbbs/2005-12/20051216929342656.jpg\');}" onmousewheel="return imgzoom(this);" alt=""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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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6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刷还是要刷


<>   本回争论有意义.</P>
<>      我们不能等到法律作出允许的规定之后再上街,要知道权力是靠争取的,不是靠谁恩赐的.如果没有人去冲破那些旧的条条框框,就不会有新的变革产生.江苏的罚款不是从20降到5元了吗.</P>
<>    不过,警官先生的善意提醒和坚决执法也是好事情呀.</P>
<P>    因此,该上街的照样要上街,该执法的照样要执法.安全问题靠自己.以安全为由禁止轮滑是站不住脚的.不过要让全国人大改变法律条文,全国的66们任重而道远</P>
<P>    我到以为最应该限制的恰恰是私家车.中国有自己的国情,最应该发展的是公共交通,此外就是自行车及轮滑那样的代步工具.</P>
<P>     申明,我还不是66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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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6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红笑</I>在2005-12-15 20:16:34的发言:</B>
<>照你说法,想吹风就要在路上刷街才算,KTV、电影院难道是非要有黄赌活动和成人影片才叫KTV和电影院?</P>
<>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如果满足不了你的需要,你可以去那些能满足你要求的国家,在中国只有你自己去适应!别指望周围环境来适应你!!</P>
<>顺便也告诉你一下,中国的交通状况和社会发展到和加拿大一样,你就可以不用再在这里争论了,慢慢等吧!</P>
<P>“打人犯法”?谁打人犯法?打谁犯法?犯什么法?你会回答吗?你懂法律吗?警察也不会抓在训练场地里的速滑运动员,但要是在大街上的话,照抓不误!这种问题都要疑问,还说看问题要看实质,你抓住了实质就只要讨论刷街的违法与否就够了,哪来这么多边角话!</P>
<P>要讨论法律就先把你对法律的“主观不同,性质处罚也就不同”论点收起,让内行的人看笑话!你是交警的话,我为了避免你所谓的“更严厉点”,就可以说是在你没看见的前一个路口被车子从非机动车道挤进了车流,你怎么处罚?换什么方式和态度?我告诉你: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必须一视同仁!!严重的和轻微的违法行为你两种态度去处理就等着吃投诉!?</P></DIV>
<P>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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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6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主要问题是找不到地方滑</P>
<>好点的场地都被婆婆大爷占领了</P>
<>我觉得每个城市都该多增加群众体育场地,如体育公园之类的</P>
<P>反正我们国家在群众体育上搞得太差了</P>
<P>我曾去体育场滑,但体育场为了赚钱,开了茶园等娱乐设施,为了方便汽车进出</P>
<P>保安还不准在体育场滑</P>
<P>不晓得体育场开起来是干什么的</P>
<P>所以老百姓好多体育活动只好放到街道上进行了</P>
<P>以前上学跑步都是在街上练的。。。。</P>
<P>一个字 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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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6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刷好没有味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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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6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会小心的,警察叔叔</P>[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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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6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醒的是啊!</P>
<>刷街一定小心!!!</P>
[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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