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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德晕社关于开展“争当首都刷街第一罚”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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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0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johnxu 于 2013-2-20 21:45 编辑

德晕社锅社长今天中午通过脑电波给我发来指示,要我按他的指示发布此通知。

德晕社关于开展“争当首都刷街第一罚”活动的通知
                                                               晕字2013-222号   

         2013年惊蛰就要来了,过了惊蛰,我们2013年的轮滑季节正式拉开帷幕。据悉,2013年北京将实施号称“史上最严厉”的交通处罚措施,轮滑上街要罚款10元。德晕社闻此消息,全社上下一片欢喜,这给了德晕社又一次挑战恶法,戏弄愚昧,鉴定弱智,游戏人生的大好机会。配合这个措施的实行,德社在北京广大轮滑刷街爱好者中开展争当首都刷街第一罚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者资质:所以在北京地面上刷街的66ERS,不论国籍、户籍。
        二、活动范围:北京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街道。
        三、“第一罚”的确认:第一个将轮滑上街罚单图片贴到本网站的朋友(注意:是第一个上传罚单图片的朋友,而不是实际被处罚的时间。被罚者赶紧!)上传图片的同时,请提供不超过300字的处罚经过的说明(戏说最好)。
        四、罚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内容:
                1、时间
                2、地点
                3、处罚依据(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或罚款代码474001  
                4、处罚人的签字
        五、提倡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手段。这个“第一罚”必须是警察主动、自觉、不受外力影响的行动;如果用挑衅、利诱、威胁、贿赂、欺骗、祈求、购买等不正当手段得到警察给你开的罚单,这都不算数。
        六、奖励:授予“2013年首都轮滑刷街第一罚”称号。此称号获得者将载入轮滑上街合法化进程的史册,相当于轮滑圈的谭嗣同。

               欢迎北京刷街爱好者转贴转载,共同开展好这个活动!

      
               德晕社
锅得缸社长


发表于 2014-7-24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烦 于 2014-7-24 23:56 编辑

第一罚姗姗来迟。

时间:2014年7月23日,早8点。
地点:西二环官园桥路口
经过:
周三早晨,阴天,气温不太高,空气质量不错,是个轮滑的好天气。大约7点45,穿轮滑鞋出门,按照惯例走车公庄西路上班。大约8点,到达官园桥,跟行人一起等红灯,路口警察数量明显多于往常,整个路口有近10名警察。人行道绿灯亮,跟行人和左拐的非机动车一起慢刷过马路。

就在马上要通过路口时,见一个领导模样中年男警察快速的冲我走过来,拉住我的左臂,跟我一起走到路边。边走边教育我:轮滑上路违法......。我跟他说交通法里没有规定轮滑不能上路,他坚持说有。跟他说那你处罚我吧,他说批评教育也是处罚;问他违反了那一条,他也说不出。在马路牙子上坐定,反复坚持要他处罚,他最终跟附近的一个警察说叫一个民警过来(不知道这个警察跟民警有什么区别)。

等了一会终于来了一个很年轻的男警察,拿着一个像手持POS机的东东。问小警察轮滑上路违反了交通法的哪一条,他说是北京市出的交通法实施办法中的规定,轮滑上路罚款10元。那就开罚单吧,“第一罚”终于有着落了。问了我的姓名,没有要身份证,交了10元现金,拿到了“第一罚”的罚单。

收好罚单,问两个警察:还有事吗?我可以走了吧? 警察点头说是。然后我就继续滑着轮滑去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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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johnxu 发表于 2014-7-25 09:54
让我们大家记住这位开出第一罚单的警察的名字:袁智勇!

这张罚单值得珍藏!当轮滑作为节能、环保 ...

开罚单的这个小警察完全是被动的,是被那个领导摸样的中年警察派人叫过来的,所以这个罚单跟他关系不大。

其实那个中年警察开始也没有想罚我,只是想教育一下。如果不是我一再坚持要罚单,这个第一罚应该也不会有。

开罚单的时候,中年警察还跟小警察说自己需要回去加强业务学习了,否则象现在这样问他违反了哪条法规,他也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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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25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烦 发表于 2014-7-25 13:27
嗯,交完罚款,警察就让我滑着走了。路上没再碰到有交警拦我,所以不知道拿着这个路条是否可以刷一天。

法律没有规定这张罚单的有效期是多长,所以,建议老烦用个大月票夹子装好这个罚单随身携带,以后再碰到警察要罚款,就给他出示这张罚单。如果警察还要再罚,请他说明适用的法律。如果法律没有规定罚单的有效期,那就默认永久有效。

老烦就相当于拥有了一个永久性的“轮滑刷街许可证”。羡慕死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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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0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才罚10元,估计警察不会乐意这么干的,还不如守着红绿灯,带上照相机,去罚汽车,起点都是200元,性价比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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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0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轮滑风 发表于 2013-2-20 15:59
才罚10元,估计警察不会乐意这么干的,还不如守着红绿灯,带上照相机,去罚汽车,起点都是200元,性价比高呀 ...

所以才要开展“争当”活动嘛,汽车第一罚肯定不用争。而且,只有多上街,才能增加被警察罚到的概率,这个活动将极大地调动刷子们刷街的热情。 这个“第一罚”可不好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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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0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积极响应,争创第一.为论滑添彩,为德社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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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0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0:}支持,响应社长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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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0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开春就这么热闹!!
我也想要这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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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0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估计警察懒得为10元钱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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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0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anyongli 于 2013-2-20 17:50 编辑

此活动太有创意了、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产生了刷街第一罚就结束对吧?,如果长期没人被罚,应该有个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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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0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花10块钱买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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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0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难度!别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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