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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红笑

一个交巡警对刷街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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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5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魔女</I>在2005-3-22 19:04:55的发言:</B>

<>我个人认为,应该将66列入自行车的管理.66应该遵守所有的交通规则.</P>
<>另:广州的自行车好象不需要看红绿灯的,不知道是不是红绿灯不管自行车?</P></DIV>
<>我觉得小魔女说的其实也有道理的~
<P>法律其实并不是一个死的东西,不同的时代,人们不同的观点就是法律的基础。
<P>前不久我们不是还讨论说有没有溜溜“驾照”一说吗?真的不能实现?也未必吧!至少在我和我同事的第一直觉和概念里,溜溜鞋就是交通工具~ 而且具有娱乐性。只是现在要在法律里实现这个愿望可能跟城市硬件设施等方面还是有差距才觉得很难实现吧。
<P>至于楼主说的不安全性,我同意。但是不能说因为穿溜冰鞋才不安全的!——我以前一直骑车的,很多时候由于其他自行车主的原因也经常会出现“险情”,主要是因为都是“一类”的,所以不觉得怎么样,看到溜溜这种“两类”的反应就这么大~  觉得还是有点可笑的。而,你说的国外的意外事件,要是真的去调查,我觉得很可能就是这个原因——是个人的心理素质和驾御工具技巧成熟度。而且不一定是出事的溜溜人的问题哦!~
<P>我觉得主要还是看——“驾御车或溜溜的<b>人</b>如何”才是判断交通安全的准则。所以说什么时候有了考核溜溜的“驾照”,就是基本解决刷街安全隐患的时候!!因为很多事物用“堵”的办法来解决肯定是解决不了的!!这个是不用看历史书就能知道的道理!!
<P>真的很希望溜溜活动可以在城市里健康的活跃起来~
<P>p.s.:确实有鄙视溜溜的人(除去因为特殊原因讨厌66的人),我也鄙视他们!!因为那种人十有八九什么都看不顺眼,至少是不太肯主动接受新事物的人~ 没意思的人群~ 鄙视~ 鄙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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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9 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第1,安全第1~~~~~~~~</P>
[em05][em05][em05][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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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30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看不知道。。。原来刷街是违法的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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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31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次要小心看车了,曾经和汽车有过一次亲密的接触,不爽阿</P>[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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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 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第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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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 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在于运动,但是没了生命,还运动啥呀?</P>
<>同志们,安全第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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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类好贴.应该多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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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哎。。。。那。。什么样的算它所谓的“道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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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好象看到红笑了~ 穿警服来上课的那个吧? 不会是中途翘班的吧~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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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 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支持!</P>
<>看到很多人技术不成熟就上街真的很危险。而且发现一个规律,真正的高手对安全特别重视,也不会违规刷街的,反倒是很多初学者对刷街非常热衷,危险哪危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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